捍衛新聞自由!3記者拒保 改無保請回

2015-07-24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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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入教育部遭逮捕的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左起)、獨立記者林雨佑、《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改為無保請回、限制居住。(曾原信攝)

衝入教育部遭逮捕的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左起)、獨立記者林雨佑、《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改為無保請回、限制居住。(曾原信攝)

隨同反課綱學生翻牆進入教育部採訪,因而遭警方逮捕的宋小海、廖振輝、林雨佑等3名記者今(24)日下午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雖然檢察官諭令各以1萬元交保,但3人均表明不認罪、拒絕交保,以捍衛新聞自由;晚間8時許,北檢同意將3名拒絕交保的記者,改為限制住居、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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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場協助辦保的律師顧立雄表示,《苦勞網》記者宋小海、《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及獨立記者林雨佑當時隨著學生翻入教育部進行第一手採訪,警方一開始就已經確認記者身分,事後卻將他們一起逮捕。他指出,記者若屈服交保,等同承認他們沒有採訪的事實,而且有侵入住宅的可能犯意,將對新聞自由造成傷害,因此支持記者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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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的3名記者捍衛新聞自由而拒絕交保,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支持。(資料照,林韶安攝)

違反比例原則 警方恐涉強制罪

人權律師詹順貴也指出,警方過度擴張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並涉及強制罪,「我強烈建議記者對警方採取法律行動」。他指出,刑法處罰的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或建築物,「無故」係指沒有正當理由侵入,但記者是因採訪正在發生的新聞而進入教育部,理由正當,並非無故;至於記者被列為毀損罪,「就更好笑了,不曉得檢警是怎麼認定的」。

詹順貴表示,當警方已經確認記者身分,卻仍堅持留置、移送,甚至強制扣押採訪工具、限制對外聯絡,顯然過度擴張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這不僅是侵害言論自由,更可能牽涉到刑法強制罪的問題,「我強烈建議記者對警方採取法律行動」。

媒觀發出聲明 籲尊重新聞自由

針對記者被逮捕事件,「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下午也發出3點聲明,強調新聞自由乃憲法保障人民自由,警方逮捕記者已戕害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肯定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抗運動提出制定SOP方法,但須以保障新聞自由、尊重新聞工作者為前提;呼籲警察未來處理街頭運動時,應該有專業的新聞聯絡官在側,滿足記者採訪需求,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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