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員發言「遭局部放大」賴清德要求謹言慎行……「假新聞」如何管?行政院至今沒定論

2018-11-0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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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賴清德1日在行政院會,就警政署與法務部報告的「縣市長選舉及公投」的治安與查賄工作時,針對「假新聞」的議題,特別指示內閣閣員發言謹言慎行。(資料照,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1日在行政院會,就警政署與法務部報告的「縣市長選舉及公投」的治安與查賄工作時,針對「假新聞」的議題,特別指示內閣閣員發言謹言慎行。(資料照,顏麟宇攝)

網路假新聞流竄,政府官員發言遭媒體放大處理,政務委員唐鳳31日與媒體茶敘,針對假新聞議題,網路媒體將唐鳳的發言,解讀為「政院不要造謠」;最近普悠瑪死亡車禍,政務委員張景森接受媒體訪問時,又批評台鐵欠缺安全管理系統,「嚇死人了!」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在受訪時,也認為張景森相關發言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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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假新聞流竄,讓政府腹背受敵,先前台灣旅客在日本關西機場受困事件相關新聞,導致駐大阪辦事處代表蘇啟誠輕生,當時曾一度引發綠營內部,主張嚴管「假新聞」的聲浪高漲;當時立委葉宜津提案修正《國安法》,增訂將網路領域列為國安範疇,行政院長賴清德針對綠委提案,也責成政委羅秉成,針對假新聞如何防範進行跨部會討論。不過,該案自9月迄今,政院對於假新聞是否該透過《國安法》管制,仍然沒有定論。

20180818-政務委員唐鳳今(18)日出席VOTE台灣投票指南網站啟動記者會。(簡必丞攝)
政務委員唐鳳表示,身為政府,「我們不要造謠很重要」。(簡必丞攝)

警政署與法務部今天針對年底選舉與公投治安及賄選防制工作,在行政院院會進行專案報告,由於上周普悠瑪翻車事件,正當社會各界對於台鐵與政府,長期以來對鐵路安全相對忽視,感到不滿之際,張景森日前接受媒體訪問,竟然批評台鐵欠缺安全管理系統,「嚇死人了!」由於台鐵的事故鑑定報告尚未出爐,賴揆日前特別「提點」張景森要謹慎發言。

「防制選舉假新聞,也有選罷法、刑法」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針對選舉期間的網路假新聞,受到影響的候選人,其實可以透過其他法律進行司法救濟。舉例來說,《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針對網路言論構成妨礙名譽、妨礙秘密、危害公安部分,也有相關刑責可以追究。

20180709-法務部舉行高階主管及首長交接宣誓典禮,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接受訪問。(陳韡誌攝)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針對選舉期間的網路假新聞,受到影響的候選人,其實可以透過其他法律進行司法救濟。(資料照,陳韡誌攝)

不過,陳明堂表示,有些網路言論,還不至構成刑事責任,基於保障言論自由,政府對於網路言論不宜過度介入,對於網路散布假新聞行為,法務部呼籲全國民眾「多多協助」,有些假新聞的查緝上存在盲點,畢竟假新聞是全球現象,不是台灣才有,假新聞的散布IP位址,如果是在境外,查緝上就有難度。

綠委提《國安法》管制假新聞,行政院仍有疑慮

據了解,部分綠委雖然主張訂定《國家安全法》管制假新聞,但是行政院方面對於立法管制,目前還有疑慮,不同閣員對於假新聞管制,也有不同看法。政務委員唐鳳就主張,假新聞管制應該透過《數位通訊傳播法》管制,因此,羅秉成針對假新聞召開多次跨部會會議,迄今也沒有結論,目前研判選前要動《國安法》的機率很低。

陳明堂強調,政府對言論自由保障絕對尊重,「我們立法不在管制言論,但有鑑於假消息造成社會與個人的侵害,相關部會才會研議就假消息該如何預防處理進行討論,《國家安全法》係立委提出,並非由行政院提出,羅秉成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未來將在避免侵害個人言論自由前提下,推動假新聞規範的法制化。」

陳表示,假新聞是否該訂得很嚴苛,目前各界看法見仁見智,以選舉期間假新聞為例,《選罷法》第104條對於意圖使人不當選言論,就訂有刑責,《刑法》也有「妨害秘密罪」與「妨害名譽罪」。

20181025-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25日主持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馬來西亞政府先前雖然誓言「打假」,但是在新任總理馬哈迪上台後,相關的立法動作也已喊停。(資料照,顏麟宇攝)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其他國家針對假新聞議題,雖然有類似立法芻議,以德國為例,就有針對假新聞有相關行政指引,但是上述規範是建構在德國反種族歧視法規等法律之上,對於假新聞所構成之違法行為,已經有具體的定義;新加坡為了假消息,還曾召開國會聽證,並且舉辦多場會議;馬來西亞政府先前雖然誓言「打假」,但是在新任總理馬哈迪上台後,相關的立法動作也已喊停。

打擊假新聞!刑事警察局已成立查緝小組

不過,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因為選舉期間假新聞,刑事警察局上月已成立爭議訊息查緝小組。不同於過去選舉黑函文宣態樣,現在的選舉不實訊息,主要於網路流傳,必須透過科技才能偵查,刑事警察局已經以網路專業結合,只要有當事人報案,警方就會受理偵查,相關事證收集完成,才會報請檢察官拘提,偵辦過程,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事證,也都會查證。目前各縣市警察局針對假新聞,都有成立查緝小組與SOP。

20181017-警政署長陳家欽17日出席內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因為選舉期間假新聞,刑事警察局上月已成立爭議訊息查緝小組。(資料照,顏麟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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