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觀點:暴戾之氣幾時休?

2018-11-1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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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慶市萬州區一輛22路公車與一輛小轎車在長江二橋相撞後,公車墜入江中,造成15人不幸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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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車打撈出水,更多的真相也浮出水面,根據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這次慘劇是因為一名乘客和司機發生爭執互毆,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後,沖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看到這樣的事故原因,扼腕痛惜之餘,不禁令人憤怒。

兩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引發的車禍慘劇,最後讓其他13位乘客也無辜陪葬,這是多麼自私、冷血的人才能幹出來的事,所幸鬧事的乘客和司機都葬生江底,如果他們倖存的話,恐怕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據公安機關披露的事發經過: 「10月28日上午,駕駛員冉某駕駛22路公車在起始站萬達廣場發車,沿22路公車路線正常行駛。9時35分,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站。由於道路維修改道,22路公車不再行經壹號家居館站。當車行至南濱公園站時,駕駛員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下車,劉某未下車。當車繼續行駛途中,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隨後爆發了衝突。」

這件事的起因其實就是乘客坐過站這樣的小事,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這樣馬大哈的情況。眾所周知,公車都有規定的發車時間、行車路線和停靠網站,它不可能像計程車那樣提供私人定制的服務,選擇乘坐公車,就意味著要遵守公車的規定。有時乘客趕不上車或是坐過了站,司機沒有義務去犧牲其他乘客的時間來幫助你。如果遇上善良的司機,可能會等你一下或破例停車讓你下車,但是我們也應該知道,這樣的行為如果被公交公司知道,可能會讓司機受到處罰。如果乘客因為司機沒有通融自己,就言語辱駡或動手打對方,顯然是自私自利的「巨嬰行為」。

發生這樣的事,我們也應該去思考:合格的公車司機需要具備哪些職業素養?除了熟練的駕駛技術,面對突出狀況時的應變處理能力可能更重要。此外,如何有效、恰當地和乘客溝通恐怕也是一門必修課。

這次的意外,起因雖然是坐過站的乘客無理取鬧,但是作為一個合格的司機完全可以避免這樣的悲劇。當天公車行駛的線路產生了變更,司機雖然提醒了乘客提前下車,但是我們也知道,一般這樣的通知都是司機對著後面的乘客大聲講一下,坐在靠後的乘客可能根本聽不到司機在講什麼,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坐過站不能完全怪乘客。

當乘客知道自己坐過站,請求司機臨時停車,司機當然可以搬出冷冰冰的規定不讓乘客下車,但是我們這個社會在強調法制的同時,也提倡以人為本,有時特殊情況需要特殊處理。公交線路臨時變更本來就是特殊情況,司機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合適的地點靠邊停車,讓坐過站的乘客下車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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