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4日召開臨時會,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在報告中指出,截止2014年底,苗栗因公債與向中央借款導致負債560億,且縣府因財源不足,自2005年開始每年虛列上級政府補助長達10年,但因實際上未獲中央補助,使得歲入短收高達512億,讓縣府每年歲計一再短絀。
審計室指出,苗栗縣2014年歲入223億,歲出264億,歲出入約短差40億元,如果加上償還舉債後,收支短絀約43億元。而縣府公共債務約398億元,加上和中央統籌分配款、特定用途專戶、基金存款借來調頭寸的162億元,苗栗負債已經高達560億元。審計室表示,苗栗「財政狀況險峻」,無法如期支出員工薪資和工程款,影響政府形象及信用。
此外,縣府因為財源不足,為了平衡歲入預算帳面上的數字,竟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自2005年到2014年,縣府虛列金額從新台幣14億到168億餘元不等,又以2011年辦民國百年燈會最高,虛列近169億元。
審計室指出,苗栗縣近10年以此方式虛列收入,合計高達540億8203萬餘元,但實際上並未獲得補助,使得年年入不敷出,歲入短收512億元。
對於苗栗的財政狀況,縣府表示會再刪減非必要支出,力求預算平衡;縣長徐耀昌則強調,員工8月份薪資可望如期於10日發放。
前縣長劉政鴻曾表示,縣議會過去未刪減縣府任何預算,如今苗栗財政窘迫,縣議會顯然未盡到監督之責。苗栗縣議會副議長陳明朝則表示,議會不像其他縣市黨派嚴重對立,府會和諧,議員也尊重主政者施政理念,因此很少刪減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