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七月中拋出風向球,宣稱將逐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初步要先制定「同性伴侶法」,並開放線上民調,依照民調結果不排除「一步到位」,直接制定「同性婚姻法」。這說法看似法務部有可能在民意支持下,直接支持「婚姻平權」,殊不知法務部根本包藏禍心,完全沒有把「直接修正民法,開放婚姻當事人不限性別」當成可能的修法選項之一。
依照法務部8月2日上線的提案,說明看似中立客觀,實質上卻非常偏頗,在提案中,先假中立的列舉國內對同性伴侶保障的三種不同看法,包括「有認為應就特定事項保障不足之處加以修正即可,而無須制定專法;惟亦有主張有制定專法之必要者,此又區分兩種意見:不更動婚姻定義、漸進式制定『同性伴侶法』保障『伴侶權』,或者,承認同性戀者之『婚姻權』、一步到位制定『同性婚姻法』。」然而這三種不同看法中,卻完全沒有提到「直接修改民法」的可能。然而,無論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婚姻平權法案,又或者是尤美女立委草擬的法案,都是直接修改民法,將婚姻開放給無分性別、性傾向的兩人締結,法務部在提案說明中獨漏此看法,恐怕不是疏失,而是從頭到尾都打算採隔離立法,卻假開明,讓不明就裡的人以為選擇「同性婚姻法」就是「一步到位」的支持平權,這根本就是蒙混世人,侮辱人民的智慧。
除此之外,在法務部的提案內容中,對許多事實與現狀的描述並非客觀,而是夾帶著引導與預設,企圖影響人民的判斷與選擇。比方說,法務部先列舉所有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然後再以法國和英國為例,說明這些國家都是「先制定伴侶制度之法律,經由國內長時間(法國14年、英國10年)之適應,才朝同性婚姻之立法方向努力。」法務部這個「適應說」,根本就是誤導民眾相信「直接通過婚姻平權是不可能的」,必定得繞道而行好讓社會「適應」同性伴侶的存在。然而,事實上並非所有國家都曾先立同性伴侶法,南非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與其說是先通過同性伴侶法是為了讓社會適應,不如說那是爭取平權的妥協或失敗。至於這個過程要多長,完全取決於該國的政治機會何時到來,而非「社會何時可以適應」。
在同性戀者收養子女的提問中,法務部更是不負責任的只提供一項民調數據,企圖證明台灣多數人認為同性伴侶收養孩子會對孩子有負面影響,但卻完全不提這項民調是何時做的?誰做的?可信度如何? 也完全未提出具有可信度的科學研究數字,讓人民判斷同性伴侶是否合適收養孩子。美國科羅拉多大學健康與行為研究教授亞當斯,與俄勒岡大學社會學教授賴特,在今年6月發表了一份報告,分析了一萬九千筆資料,說明科學界這十年來對於「雙親無論是何種性傾向,對於子女教養並無差別」已有高度共識,影響孩子教養最重要的因子是家庭不穩定,而非雙親的性傾向。法務部捨棄重量級的科學報告,卻選擇提供一項不知名的民調,企圖暗示同性伴侶教養孩子會有負面影響,這絕非符合審議民主的精神。
法務部宣稱這是一項具有審議式民主精神的公共平台,但我看到的是包藏禍心的提案內容,三個月後無論投票結果如何,都不會出現直接修改民法,還給同志伴侶平等結婚權的選項。辛苦的人民,我們真的要繼續陪法務部玩下去嗎?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