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頒發金馬獎都會有爭議或不平的聲音出現,特別是牽涉到以有限的公資源,用來補助或鼓勵或認同意識形態對立國家的作品,甚至給予公開褒獎。這些問題不但應該要正視,也應該積極用理性又客觀的方式來處理。
善用台灣政府有限的資源,天經地義使用在地名稱
政府鼓勵跟補助在台灣的電影製作團體,本來就是天經地義跟具體政策的實現,並不用去看其他國家的嘴臉,或介意他們來不來參加,我們真正要鼓舞的是在地的創意跟製作,真正要補助的是提供有限的資源,讓台灣製作的影片可以自由發行,其他都是附庸的目的。
坎城影展、威尼斯影展及柏林影展並稱為國際三大影展。以坎城影展(Festival de Cannes)來說 這是法國於1946年首度在坎城舉辦的國際性電影展暨電影獎。政府每年約輔助100萬至150萬美金來辦理活動,影展區分正式跟平行單元,影展各獎項則有正式競賽的長片跟短片,台灣跟中國的電影也先後多次獲得大獎。
今年台灣辦理金馬獎,已經堂堂邁入55個年頭,早已是使用華語地區頒發電影的重要獎項,公平公正性相對於中國來說,更有不可替代的正確跟公信力,辦理金馬獎,除了繼續跟國際接軌外,應該還是要屏除政治力的不當介入,但是對於刻意的打壓,或是侵們踏戶的言行,都是不可取的態度跟行為。
今年中國製作的影片,恰巧也獲得金馬55項大獎,顯現的是評選作業的大氣跟無私,這裡反映的就是台灣自由開放的社會,氣度恢弘,台灣不會刻意用意識形態去杯葛,去強摘,或去吃別人家的豆腐。
用台灣的名義補助活動的舉辦,以尊嚴對等,不卑不亢的雍容大度,可以讓世人認識舉辦國家的價值與榮光。
制定合宜的在地輔導跟補助機制
獎項的鼓勵往往在評審時會牽涉到資金跟製作規模的大小的考量,台灣雖然不缺乏電影科系與電影製作的人才,但因為在地的經濟規模不大,競爭激烈,加上政府補助的經費有限,經常處在僧多粥少,嗷嗷待哺的失能現象,政府若沒有一套實質獎勵的措施,電影製造業恐怕會寒冬未盡,春燕不來。
獎項的鼓勵,會引發正面的製作意義,金馬獎的獎項,可以單獨頒發在地台灣製作的獎項,用來提升並鼓勵在地製作的作品,當然也可以另有一組規模較大的國際獎項,甚至是橫跨亞洲地區的影片,可以一起來候選。否則在人力物力,不見然對等下的競爭,對弱勢的製作團隊而言,仍然有不公平的差異存在。
寬容看待來客的不適當舉措
這次最佳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導演傅榆在台上哽咽說:「我希望我們的國家,可以被當成獨立的個體來看待,這是我做為台灣人,最大的願望。」這個發自內心真誠的呼喊,本來就不足為怪,但是碰上來自中國的人士,問題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