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控告前資深研發處長梁孟松離職後,洩漏營業機密給三星集團,雙方訴訟纏鬥近4年,最高法院24日判決出爐,裁定梁孟松在今年年底前,不得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工作,而且不得使用或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秘密,以防三星電子惡意挖角,全案定讞。
這是台灣司法上的歷史性判決,台灣法院從未限制企業高階主管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後,不能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台積電獲悉結果之後表示,很高興司法機關支持業者捍衛智慧財產權與商業機密的決心。
本案兩造纏鬥將近4年,一審時台積電敗訴,法院同意梁孟松不得洩漏台積電的營業機密與研發資訊給三星,但駁回禁止梁孟松到三星就職的要求。但今天二審逆轉,關鍵在於最高法院採信台積電委外專家製作的「台積電、三星、IBM產品關鍵製程結構分析比對報告」。
報告中認定,台積電幾項難以模仿技術特徵皆遭三星模仿。合議庭認定,梁孟松應已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秘密給三星公司,而這一洩漏,恐讓台積電在半導體製程的技術上落後其他亞洲國家,損失無法估計。
17年收入逾6億 未獲副總職位而離職
梁孟松是何許人也?根據《天下雜誌》報導,梁孟松是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電機博士,從1992年返台加入台積電後,帶領台積電在技術上打敗IBM。台積電甚至在訴狀中表示,梁孟松「負責或參與台積電每一世代製程的最先進技術」,而在他效力台積電的17年間,包含薪資、股票以及紅利等收入,合計高達6億2693萬元台幣。
2009年,梁孟松因未獲得研發副總職位而離職,隨即在8月以在成均館大學授課為由赴韓。台灣高科技公司盛行「金手銬」條款,也就是約定將一半的股票紅利交給境外公司保管,辭職後2年內若到競爭者公司工作,視同放棄未發放股票,梁孟松也確實簽約,甚至在離職前也再度確認。
即使當時已有媒體報導梁授課的成均館大學是由三星集團出資,恐怕早已私下為三星效力,但台積電仍將市值超過1億的股票發放給梁孟松,而梁孟松就在取得股票後的2個月,正式成為三星電子LSI部門技術長。
因案件爭訟內容屬商業機密,未公開審理,判決書內容也未上網公告,梁孟松的委任律師顧立雄受訪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