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海鮮怎麼來的?「凌晨1點,準備出海捕魚、收網,到了凌晨3點可以休息一下,睡的地方是破爛紙板,你身邊的是引擎聲嗡嗡作響,只能改去甲板上小歇一會,吃的是少少的稀飯。颱風來了可以休息,但老闆6天只給你500元當餐費,薪水20幾K卻有5000元扣除作膳宿費,收工後沒地方洗澡、吃飯,只能去河邊洗衣、盥洗,甚至捕魚來吃。」
這是2015年在台工作的漁工移工的真實處境,多數人為菲律賓籍。
漁業移工風險高、辛苦的工作環境,成為辛苦的「海上奴工」,其中「薪資未全額直接給付」、「膳宿問題」讓外籍移工的現況更為嚴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24日上午聚集在勞動部前上演行動劇,台灣移工聯盟(MENT)及TIWA從今年3月起接獲4起漁工申訴案,抗議勞動部多年不顧漁業移工的生活條件,不曾進行勞動檢查。
從2001年開始,時任勞委會主席陳菊提出「雇主得以實物給付薪資」,同意雇主可以從勞工的薪資扣除4000元的膳宿費。2007年,時任勞委會主委盧天麟甚至調高到5000元,漁業移工的實質薪資下降到勞基法的保障之下。
菲律賓籍漁工Joril表示:工作時只能吃稀飯,洗衣服要去河邊,有次颱風6天不能出海,只有拿到500元,根本吃不夠。
漁工薪資不但常常延遲給付,也往往未全額給付、直接給付,到了漁工手上的薪資常常是仲介扣完貸款、服務費剩下的錢。MENT要求政府應保障漁業移工的基本勞動權利,不該扣除膳宿費,並落實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對違法雇主的處罰。
MENT表示,對於菲籍漁工被以「貸款」名義違法扣款的情形,勞動部卻說是輸出國的責任。長期以來勞動部從未進行調查、處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視察侯松延表示,膳宿費在工資切結書有表明,未來不排除會上船勞檢,抽查雇主是否有提供漁工符合品質的膳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