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總統在月初宣布了美國電力業的減碳政策,目標在2030年將全美電力碳排較2005碳排降低32%。國內媒體也以不小的篇幅報導此一重大消息。
美國今日宣布的能源政策是為了今年年底在巴黎舉行的氣候峰會預做準備。京都議定書只規範已開發國家的碳排,巴黎氣候會議則是要規範全球各國的碳排。依目前態勢看來通過機會不少,台灣也要預作準備。
但與美國相較,台灣減碳不利之處太多了。
1. 頁岩氣:
美國近年成功開採頁岩氣後,大量以價廉的燃氣電廠取代退休除役的燃煤電廠。2014年電力碳排較2005年已降低10%(表示美國未來15年實際電力減碳目標為22%)。台灣無此條件,雖然2005至2014間因金融風暴及歐債危機影響,電力有好幾年的負成長,但十年來電力碳排仍然增加並未減少。
2. 再生能源:
與美國相較,台灣發展再生能源有兩大不利之處:
一是台灣面積太小。再生能源能量密度極低,發同樣度數的電,與核能火力相較,太陽能需要100倍的面積,風力更需要300倍的面積。美國地廣人稀,土地不是問題,台灣寸土寸金,那玩得起再生能源。
另外一點是自然條件不如美國。台灣全島平均每天可發電的日照約3小時,美國西南各州為6小時。日照時間加倍,表示太陽能發電成本少一半。以風力發電而言,台灣陸域已無發展空間,只好發展離岸風電,其發電成本又較美國的陸域發電貴一倍。
3. 核能:
美國有頁岩氣及遠較台灣優越的發展再生能源的優勢。我們只能說美國條件太好了,怨不得人,但台灣有一重大政策錯誤只能怪自己。
台灣與美國相同,核能發電都佔總發電量的20%左右,但美國沒有所謂非核家國政策。不但現有核電廠在運轉40年後多己獲得延役20年的執照,目前還有4個核能機組在興建中,近日美國報章已有加速核電發展以達到電力減碳目標的輿論。
台灣相反,有所謂非核家園政策。依目前政策至2025年現有核電廠將全數除役,減碳目標立即產生20%的巨大缺口。民進黨的能源政策是要在2015到2025十年間,以1.5兆元開發1800萬瓩再生能源(佔目前全台總裝置容量45%),即使此一偉大計劃真正實現並提供全台20%無碳電力,也只能勉強補上廢核後產生的20%無碳電力缺口。
4. 減碳缺口:
但不要忘記,如果真的廢核,而窮盡發展再生能源手段後,碳排也只是不增不減。但台灣只要每年電力以2%的速度緩慢成長,15年後電力需求將會增加35%。雪上加霜的是假設巴黎會議後台灣也必需和美國看齊,2030較2005減碳32%,加上上述電力成長35%,台灣能開發的再生能源也已開發完畢,試問台灣如何去填補如此巨大的減碳缺口?
以上有些數字為粗估,重點只是提醒大家:在今日全球減碳氛圍之下,台灣也可能被迫要共襄盛舉。但再生能源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開發有其極限,即使要達成較為寬鬆的減碳目標,台灣也絕對沒有廢核的空間。
*作者為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