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政府舉債也可能用作基礎建設投資,一般對政府舉債投資採較「寬容」的態度,因為假設其有助整體生產力的提升、對經濟有幫助,因此最終會回饋到稅收的增加上。這之間的差別,就是德國財政學者普林茲所稱的「好債與壞債」;不過,即使是用作投資的支出,其中亦充斥著低效益、肉桶型的計劃,台灣的蚊子館、中國各地方政府充斥的「面子工程」、日本「沒有盡頭的道路」,都是其中顯赫的案例。
因為天下烏鴉一般黑,所有政府、執政者都有花國庫錢、收買人心的傾向與誘因,每個國家沒有例外的就是消費支出持續增加且占比日高,如歐洲國家的政府支出,平均而言已是4成用來養龐大的官僚,4成用作社福,用於投資的比例大概只有5%不到。
結果是支出越來越多、赤字持續高升、官僚也日益肥大但經濟卻越來越差,最後就是國家財政垮台,最著名的當然是幾年前搞到出現主權債信危機的「歐豬五國」,其中的希臘「堪為典範」,政府花錢在公務員身上毫不手軟─年滿50歲可退休領95%的薪資、公務員父母過世子女可續領其退休金、公務員熟悉外語有津貼拿,連準時上班都有獎金。
就因為政府與企業有本質上的差異,花錢的動機全然不同,花錢後的效益也是企業容易評估(看獲利)而政府難以估算,也因此,最傳統的觀念上就是要求政府預算要作到「預算平衡」(就是指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別舉債),這跟企業就是要舉債投資賺錢是在全然不同的世界。即使現實上不可能要執政者作到不舉債,但為求節制,許多國家乾脆就對政府每年舉債占預算比例、累計債務餘額與GDP比例等數字明訂限制,如加入歐元區的國家都受馬斯垂克條約對政府債務與赤字限制的規範。
因此,陳其邁談民進黨執政讓高市負債增加,可以強調負債是為投資、而投資項目則有明顯效益等等,看看是否能說服市民;但拉來台積電作比擬,就是犯下錯誤類比之錯,更顯示其對政府財政與負債的理解與觀念有問題,因為兩者根本無法亦不該類比。
政府舉債、負債絕對不能被合理化或甚至視為「美德」,否則,那個卸任後讓苗栗縣幾乎破產的前縣長劉政鴻,豈不成為縣市長典範了?他卸任時留下600多億元債務,縣府員工薪資幾乎發不出;他的花錢方式包括:101 年國慶日時為縣民連放 27 天煙火、燒掉 3.7 億,砸5.2 億舉辦台灣燈會時,還有免費聽到飽的三大男高音也花了 2.2 億,還有許多缺乏收益與效益的開發案。
下次陳其邁要再談高雄負債高時,請別再拿民間企業比擬,這種想法觀念有「向苗栗看齊」的風險,並記得台積電這次含蓄的教導:民間企業與政府單位是不一樣的機構,資產負債表不應相互比擬,財政問題恰當與否,有不同的尺度衡量。至於藍委說陳其邁導致台積電股價開盤下跌,就更是鬼扯、外行到極點,完全不知道美股、蘋果發生了什麼事,不值一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