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勞在台工作年限不能超過12年,國民黨籍立委楊玉欣日前提案取消限制,經國民黨團與勞動部協商後,傾向增訂審核機制,外勞符合語文能力、工作技能等條件,便不受年限限制。
立委楊玉欣日前提案取消外勞工作年限,經國民黨團與勞動部協商後,擬增訂審查機制,包括語文能力、工作技能、薪資水準等條件;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不受限於最高年限,所以雇主如果想要讓外勞繼續在台工作,加薪成為必要條件之一。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目前在台工作的外籍勞工近58萬人,其中約3800人工作已達9年但未滿12年;如民進黨團同意新版的修訂法案,立法院開議即可三讀通過,這3800名外勞將會是新法的首批受益者。
我國外勞工作年限,在2009年由9年延長至12年;依據現行《就業服務法》,外勞在台工作最多3年,期滿可再申請展延,至多不可超過12年。勞動部表示,即使放寬外勞在台的最長工作年限,仍會維持每次許可期間為3年的規定,所以會無限期滯台工作的外籍勞工,應屬少數。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雖然外勞累積工作年數達12年後,申請延期仍需經主管機關同意,但原則上會從寬處理;而勞動部原先針對技術外籍勞工所規劃的「技術藍領計畫」仍在持續推動,希望能將外籍技術人才長時間留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