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不顧輿論,執意前往大陸參與93閱兵,並列席天安門觀禮台,激起國內撻伐言論。民進黨彰化縣黨部主委陳進丁3日率支持者,於街頭上演「台奸連戰」行動劇;而後前往彰化地檢署,以刑法內亂、外患罪名控告連戰。
陳進丁和同黨前立委江昭儀、同黨縣議員江熊一楓,3日率領數十位支持者,於員林火車站前廣場上演「台奸連戰」行動劇。一位支持者頭戴連戰的面具,頸部繫上一條繩索,被眾人「押解」遊行,途經員林火車站周邊道路,接受路人責罵,歷時十餘分鐘。陳進丁而後率眾前往彰化地檢署,舉發連戰觸犯刑法第100條內亂罪、第104條外患罪。
陳進丁痛批,連戰曾任中華民國副總統與行政院長,食國家之俸祿,享國家之禮遇,現今還在領取元首級的待遇,卻仍舊應邀前往大陸閱兵,無疑助長中共武力犯台氣焰,傷台灣人的心。陳進丁更是嚴詞批評,「賣台之舉,昭然若揭」。
江昭儀進一步強調,長期受黨國栽培的連戰,明明熟知對日抗戰史,竟為一己之私,8年抗戰史都能改口14年血淚史,連戰處處媚中只為迎合共產黨,不但辜負黨國栽培,也否定了中華民國的國格。
江昭儀憤而指出,為維護國家綱紀,應將連戰繩之以法,遂控告其觸犯內亂與外患罪,檢方表示已受理此案;根據刑法100條與104條,內亂與外患罪的定義為,「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與「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