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傅榆相識是個意外,記得在一三年,陳為廷(《我》的其中一個主角)到香港交流,我當時仍在學民思潮,因此就剛好在畫面中入鏡。導演透過這部紀錄片,希望可以促進港、台、中的公民社會交流,推動大家彼此對話、瞭解,在這個政治意識形態高於一切的政治環境,更顯得難能可貴。
可是一番頒獎禮上的發言,就令到整個促進對話的意念遭到中國的網絡霸凌,不單透過網軍繼續批評、人身攻擊,就連中國大陸、香港藝人都要在此言論後急急表忠,紛紛轉發「中國一點都不能少」的貼文,反映中共政權對這些人所產生的無形霸凌。
這樣的國度,顯然就不是令人由衷尊重的獨立個體,每個人都需要在這個歪曲的政治環境掙扎求存,擔心政見、表態會成為被政權追殺、被民眾與網軍批鬥的理據。相比之下,民主、自由的台灣就顯得更為高貴,人人可以自由表態,毋需恐懼表態會否引發政治後果,令身處局部民主,擔心言論、行為總會被秋後算帳的我們更感羨慕。
自身案件的審訊長達二十天,過程將會有不少片段做為呈堂證供,就當這回是四年前雨傘運動的一個回顧。雖然面對審訊,我始終對參與佔領無怨無悔,身處這個動盪不安的歷史轉捩點,其實是這世代的榮耀。判刑如何已經不再是我最大考慮,反而是如何透過司法過程,闡述自己的經歷、理念和反思,將這一切呈現於世,留下歷史記錄。
我有一個卑微的願望
觀乎中外的公民抗命和政治抗爭,法庭程序絕不是一個結束,反而是運動新生命的開始。只是盼望,爭取民主、捍衛自由的人們一切安好。
做為一個香港人,我不能參與台灣的選舉,但我有一個卑微的願望,二十四日台灣選舉後,我希望看到台灣成為更進一步落實性別平等、正義的地方。
*作者為專欄作家。本文原刋《新新聞》1655期,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