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國外再處理 法國競爭力最強
談到經濟部對高階核廢料選址的評估,鄧振中說,現在比較優先做低階核廢料,高階核廢料部分還在溝通,沒有具體結論。
如果預算解凍,是否要送到法國再處理?經濟部常務次長楊偉甫說,法國的競爭力最強。鄧振中則表示,選項不多,但開放選項,試試看,靈還是不靈,做不好可以停掉,沒有停不掉這回事,執行成果讓人失望就停掉。如果預算解凍,要把核廢料運至國外約需1年,不是DHL兩天就運走;「就算這些電廠都不要用,每天X光機頭抬高,那個也要處理吧,那個還是低廢料。」
核廢料再處理 108年底前完成
經濟部4日表示,核一核二廠用過的核廢料再處理計畫,預計民國108年底前分批運至國外再處理,計畫總經費約新台幣113億元。
立法院「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專案決策小組上午召開第一次會議,將進行專案小組召集人選舉,會中邀請經濟部、原能會、台灣電力公司等與會。
經濟部報告表示,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格國外再處理計畫,預計將1200束用過的核子燃料運往國外進行再處理,僅為核一、核二廠4部機運轉3年所產生用過的核子燃料數量,與這兩座電廠延役無關。
經濟部指出,預計105年底前啟運首批約300束用過核子燃料,其餘用過的核子燃料則預計108年底前分批運至國外再處理。
「回收的鈽與鈾所有權將移轉在處理商,永不再運回台灣,剩餘之放射性廢棄物經玻璃固化後,其輻射強度及衰變時間降低,體積也降為原來之1/4至1/5,在國外再處理廠貯存約20年後運回」。原能會表示,未來台電公司執行這個案子時,將會商交通部主管機關,嚴格審查運送計畫及安全管制計畫,確保符合國際規範及運送作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