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月凍結台電公司針對核廢料的招標預算案後,黨團協商決議組成「專案決策小組」,4日將舉行第一次會議;環保團體3日上午在立法院前抗議,指稱台電的計畫,只是將再處理物質運往國外存放,20年後還是得運回國內,建議立委們直接砍掉算,再長期規劃核廢料政策。
台電在6月立院會期結束前,迅速通過斥資112.5億元的「核一、核二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算案,是為因應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無法及時啟用的解套方法;但此預算在6月11日被立院全數凍結,並另立決策小組審查。
台電表示,目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仍無法啟用,核廢料池貯存容量也已不敷使用,為避免北台灣供電不足的情況發生,境外處理可作為應變方案。依據國際慣例,再處理廢棄物經若干時間後,要由產生國自行回收處理;對此台電強調,目前貯存於境外再處理廠的廢棄物,至少要20年後才會開始回運,屆時將有更完整的貯存設施,來銜接2055年的最終處置。
環團人士3日在立法院外聚集抗議,指稱台電只是將1200束用過的高階核廢燃料棒運出台灣,讓核一、二廠得以再運行3年,用以拖待變的方式繼續發展核能。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出,20年後再處理後的殘餘高階核廢料,終得運回台灣。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吳澄澄也表示,若台灣3座核能發電廠,如期在運轉40年後退役,屆時會有23000束需境外再處理的廢棄燃料棒,將耗資2157.6億元,花掉核後端基金預期總數3353億元的3分之2,遠高於台電估計的1700餘億元。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進一步說明,台電在6月的預算案內部文件中稱,再處理後的核廢料運回台灣後,將計畫存放於金門縣烏坵鄉;文中也提及具體時程表,規劃在106年取得土地,108年興建貯存褲與港口,預計112年完工。
蔡中岳強調,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料,仍有高含量的輻射與長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種;原能會估計至少需要1萬年,才能讓輻射量降回自然背景值。蔡中岳接著痛批,在未徵詢地方意願、缺乏選址評估規範的情況下,台電直接選定在烏坵貯存核廢,簡直「霸王硬上弓」;數個環保團體共同建議立院專案決策小組,直接砍掉此預算,另謀核廢料的長遠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