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市低迷為由,立委羅明才極力主張廢除證所稅;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倡議證交稅減半,以平抑證所稅對股市的傷害;證所稅遂又成為代罪羔羊。
為蔡英文財稅政策捉刀的前財政部長林全的證所稅改革主張:在原證交稅0.3%之上加0.1%當證所稅 (預估股票交易所得5%,乘以稅率20%等於0.1%,作為設算的證所稅率)。若有虧損者可申報退稅,希望累計退稅資料逐步建立申報軟體。
隨後,洪秀柱提出證所稅政見,將現行證交稅0.3%降為0.25%,以0.05%作為「設算申報」的證所稅,也可採「核實申報」多退少補來計稅。洪秀柱版本是曾巨威委員三年前擬提的B案,當初徵詢個人意見時,因我反對而作罷,現在卻是洪的寶貝政見。若此說得通,那所有企業當可主張「營業稅內含營所稅」,恣意破壞稅制敗壞財政。
上述藍綠總統候選人所提的證所稅改革方案,乍看相仿。只是設算證所稅洪採內含在證交稅,虛晃一招實則不課證所稅,意在取消證所稅,且比現制課得更少;不明就裡者誤選「核實申報」,認為可能退稅,結果賺過頭,才可能被課稅。而林全版以務實為理由,維持稅率不傷現制,試圖以退稅建立課徵軟體來說服社會。然而兩者都落入「為了選票不得罪股民」的思維,雙雙迎合大戶,主張「廢除大戶條款」。現制的大戶條款確有許多漏洞,本應提案來修得更完備,讓大戶逃不掉,那能以稽徵麻煩為由而廢除?為選票討好股民、圖利炒家,算哪門子的稅改?著實令人失望。
台灣稅制不公之最,在於對資本利得不課稅。錢滾錢賺大錢卻一毛錢也不用繳稅,可謂獨步全球。資本利得免稅,《所得稅》中「薪資項目」占了75%,遠高於OECD國家平均的49%,稱冠全球。加上《兩稅合一》企業稅又可讓股東作為抵稅或退稅,台灣所得最高的前5%富人平均繳稅不及6%。2005年公開的資料,最高所得的前十七名繳不到1%,其中八名一毛錢也不用繳,震驚輿論。
最公平的稅制如歐美國家,證所稅一律併入所得稅課徵,沒有免稅額規定,不致發生找人頭分散所得,享更多免稅額。我國至少也應採分離課稅,以低一點的稅率課徵,減少阻力。
英國證交稅為0.5%,證所稅個人最高28%、企業為25%; 韓國證交稅0.3%,證所稅個人最高33%、企業24.2%;日本證交稅原0.3%已取消,證所稅個人20%、企業30%,大戶不能設算申報,採強制核實申報;新加坡證交稅0.2%,對經常交易和大戶課20%證所稅、企業課17%;香港與新加坡同,只是稅率略減。這些與我相當的國家都課證所稅,也不見以打擊股市為由要求取消證所稅。台灣改革的困難在於缺少政治家,沒有願景只會一昧討好既得利益者。
面對各項年金瀕臨破產、國債狂飆,十年內即將面臨的危機,卻不見總統候選人有何具體且有效的改革主張。瑞典政治家阿爾賓漢森以「人民之家」願景團結國民,說服資本家願承擔較高稅負支持社會福利永續。政府提供優質具創造力的勞工使產業升級,全民共享經濟果實。政府擁有融資、查稅、勞動檢查及政策制定的權力,而台灣的總統卻畏懼得罪資本家,甚而害怕改革,使人民看不到未來,失去信心,深陷國難危機。
*作者為社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