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去年在324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案中,遭警襲而受傷,今年3月他對行政院、台北市政府、警政署及北市警察局四機關以「警械使用條例」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在8月7日作出判決,判處台北市政府賠償他30萬元,後也因北市府放棄上訴而確定。今天,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再替30名同遭國家暴力的受害者,要求北市府給予賠償。
今天上午義務律師團向北市府遞交國賠協議請求書,希望北市府就30名同遭國家暴力的受害者,給予賠償,北市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今代表府方接下協議書。
義務律師團呼籲北市府:一、負起國家賠償責任;二、儘速查明並公佈「不知名員警」身分;三、落實執勤員警之身分識別制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發新聞稿表示,希望北市府作為臺北市各警局的主管機關,有責任查明、公佈事件真相,尤其是對民眾施暴的「不知名員警」身分,以釐清真正的責任歸屬、實踐公平正義。
【新聞稿】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請求北市府國賠記者會 2014年3月24日凌晨,在行政院,國家動用警察暴力驅離和平集會民眾,傷者頭破血流的畫面震驚全國。受害者們在義務律師協助下,先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控告應負責任的官員及員警。儘管自...
Posted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on 2015年9月14日
對此,林淑華也回應「警械使用條例」是國家賠償的特別法,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法,現在事實不清楚,無法具體回答,最近會盡快進入處理程序。
國家動用警察暴力驅離和平集會民眾,司改會:逾越執勤的比例原則
司改會強調,警方面對和平靜坐表達訴求的民眾,實不該以暴力手段對群眾施加傷害;如果主管機關未能徹查「不知名員警」身分,等同於讓全國的基層員警共同背負「違法濫權」的汙名,打擊員警士氣。
針對執勤員警遮蔽制服章記方面,司改會則指出,其使受害者無從辨識、查證員警身分,更無從於事後監督、究責之情形,實已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北市府方面應提出檢討報告,避免再度發生員警恣行違法濫權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