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徵收違憲 北市廉委:大法官打臉法務部

2015-09-2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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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資料照片,楊子磊攝)

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資料照片,楊子磊攝)

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北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6月曾將美河市案移交法務部卻被退回,如今大法官宣告違憲,廉委會委員律師鄭文龍說是「大法官打臉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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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大坪林地區的王姓和廖姓地主,認為捷運局1991年徵收土地時,是以捷運系統用地為由,但未取得美河市聯開案許可,因此提起訴願。但2013年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因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而大法官也在25日宣告違憲。

廉委會美河市案調查小組成員王小玉今年6月做出的4點結論當中,曾指出美河市需要徵收的土地是被徵收的15%,其餘85%的土地是不該徵收、過當徵收。廉委會將美河市調查報告移送法務部調查,但被以「法務部是司法行政機關,不辦理訴訟案件」為由退回。

鄭文龍表示,認同大法官解釋,但也顯示大法官再次打臉法務部,未來應追究法務部有沒有吃案,尤其是法務部長羅瑩雪。

鄭文龍表示,美河市案未來還會提交到廉委會討論,從此案應了解當初市府是否與建商有不法勾結,私地主及現住戶的權益如何保障。他說,最離譜的是土地成了建商牟利的工具,應處理建商的不當利益和土地所有人的受損,市府官員和建商是否勾結,也應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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