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踏上台灣這片土地,多數外籍人士對國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溫暖、熱情,這份大愛體現在器官捐贈議題上,2002年國人一整年的大體器官(含組織)捐贈總人數僅66人,轉眼15年過去,去年台灣的大愛捐贈人數已創下339人的歷史新高,每百萬人口捐贈率更從2.9竄升至14.4。
然小有遺憾的是,上述的「好成績」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國際上普遍認為台灣器官捐贈仍停留在原地踏步的階段。原因是國外、尤其是歐美等每年大體器官(心臟、肺臟、肝臟、腎臟…等)及組織(眼角膜、皮膚等)捐贈量都很大的國家,其器官與組織的勸募組織多半都是分開的;影響所及,國際間的器捐捐贈率的計算與比較,也都只限器官捐贈者。
財團法人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強調,「國人身後無論同意捐贈器官或組織,且不論捐贈數量,都是一份山高水長的大愛,這份心意是無法相互比較的!」事實上,多數國人身後只捐組織、未捐器官,多半也是出於無奈,關鍵在於器官捐贈的門檻本身就很高;一般只要曾連續住過幾天加護病房插管急救的病人,往生時多已「心肺衰竭」,意即心臟與肺臟已經衰敗或感染了,自然無法再遺愛人間。
近年國內推動健保IC卡註記器官捐贈意願,鼓勵國人在平日健康的時候,就自己決定好身後大事,以免有朝一日面臨器捐決定時,家人不了解自己的心願,甚至因為意見不合,相互爭執傷了和氣。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全國已逾40萬人
根據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已有逾40萬人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並完成了健保IC卡的註記。只可惜多數簽署人卻不瞭解,前述簽署程序在法律上看似已臻完整,實務上卻只算完成了一半;更重要的是,簽署人應找機會與親近的家人分享自己已簽署器官捐贈卡的事實,以及為什麼這麼做的想法與理念。
「唉喲,我已年滿20歲了,可以自己做決定了,莫名其妙跟家人提這種事,一定會被老爸老媽念死,罵我沒事觸自己霉頭!」2年前悄悄簽了器捐卡作為送給自己成年禮的中中(化名)說。
劉嘉琪表示,年輕人有愛心,想法又開通,很容易接受器官捐贈的理念,更是國內近年器官捐贈同意人數快速增加的主力。只可惜很多人都跟中中狀況相仿,自認簽署器捐同意書是個人的決定,不需要也沒必要說予旁人聽,即使是再親的家人也一樣。
結果,雖然法律賦予20歲以上成年人決定簽署,以及當那一天果真來臨時,最終醫師能否合法摘取其大體器官與組織的權力;惟實務上,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卻經常接獲簽署人家長的電話,責問該中心為何「蠱惑」、「煽動」他們的孩子簽下器捐同意書?還有家長出言恐嚇,要求立即註銷同意書,否則就要「烙人」蛋洗器官移植登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