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增加,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難現象,對此,交通部決定從明年1月1日開始,將違規檢舉從「匿名制」改為「實名制」。對此,有學者認為此舉將降低民眾檢舉意願,請交通部三思。
交通部日前修正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從明年元旦開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都需要提供身分證字號,或是真實身分才能檢舉成案,以方便執法機關進行查證,並且在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民眾檢舉件數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件數16%,為了避免檢舉魔人或重複檢舉,才有新規範。不過,中華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林祥生表示,此舉一定會降低民眾檢舉意願,像是有人長期占用停車位,背後往往具有良好政商關係,實名檢舉如同「小蝦米去對抗大鯨魚」,以後誰趕檢舉。他建議對交通安全造成明顯影響以及長期違規行為,應可讓民眾匿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