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族精神病史就像一條紅線貫穿了我的意識,同時,我身為癌症生物學者的科學研究,也集中在基因的常態與非常態。癌症或許可以算是遺傳學最極致的變態──一個病態地複製自己的基因組。這個自我複製基因組的機器搭配了細胞生理,成為了一種形變的疾病。儘管醫學進步幅度很大,我們依舊無法治療癌症,使人痊癒。
不過,我發現研究癌症的同時也須研究其反面。在遭癌細胞侵蝕之前,它的常態是什麼?正常的基因組有什麼功用?它如何維持常數,讓我們看得出來彼此相似?又怎麼維持變數,讓我們看得出來彼此不同?常數與變數,或者常態與變態,又是如何以基因界定與記錄?
如果我們學會如何刻意改變我們的遺傳密碼,又會有什麼樣的結果?要是出現這樣的科技,是由誰掌控它們?誰又該確保它們的安全?誰能當這種科技的主人?誰又會是其受害人?取得和控制這種勢必侵犯我們公私生活的知識,又會如何改變我們對社會、子女和自身的想法。
我們對基因的了解已經到了相當複雜而深入的程度,不再需要在試管中研究和變造基因,而是直接在原有的人類細胞試驗。基因位於染色體,染色體是細胞內絲狀的長條結構,其上有成千上萬連結成鍊的基因。人類細胞有四十六個這樣的染色體(二十三個來自父親,二十三個來自母親)。整組遺傳指令就稱為基因組(可以把基因組想成所有基因的百科全書,包括腳註、註解、指令和參考資料)。人類基因組約含有兩萬一千至兩萬三千個基因,提供建構、修補和維持人體基本的指令。近二十年來基因技術突飛猛進,我們可以解譯某些基因在特定時空如何運作,發揮複雜的功能;有時,我們也可以刻意更動某些基因,改變它們的功能,進而轉換狀態、轉換生理、改變個人。
這種由解釋轉變為操控的發展,正是遺傳學在學術之外造成巨大迴盪的原因。了解基因如何影響人類的認同、性別傾向或性情是一回事,想要藉著更動基因改變認同、性別傾向或行為又是另一回事。前者可能是心理系教授及相關神經學系同僚苦苦思索的問題,後者則包含了許諾和風險,是我們大家都應該關切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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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一連串的發現促成了生物學的革命,DNA經確認是遺傳資訊的來源,基因的「行動」也以機械的術語形容:基因把化學物質編碼,製造蛋白質,最後促成了形體和功能。詹姆斯.華生(James Watson)、法蘭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莫里斯.威爾金斯(Maurice Wilkins)和羅莎琳.法蘭克林(Rosalind Franklin)解開了DNA的三度空間結構,畫出了象徵圖像雙螺旋,解譯了三個字母的遺傳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