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今偵結屏東縣議會議長賄選案,以違反選罷法、賄賂起訴議長周典論與10名議員,以及3名涉案的周典論友人,每人被量刑6到8年的刑期,對於被起訴求刑,周典論直呼「太離譜了!社會自有公斷。」
起訴書中指出,周典論為了當選議長,以賄選的方式,偕同議員王志豐與友人廖秋東,讓兩人分別招待議員,經檢方蒐證,有10名議員曾於去年12月到台中接受王志豐招待,住進豪華飯店,還發放18000元給受招待的議員當作房間費用與開銷,甚至替議員們買1萬多元的西裝與套裝,並且進出知名酒店金錢豹,在酒店內收取賄款,因王志豐為此事賄選案的「關鍵人物」,已於7月被收押,將於明天期滿,今下午進行移審。
對於遭到起訴並且求刑,周典論直呼冤枉,表示「從頭到尾都不清楚」,並表示賄選應有對價關係,指自己從未付錢給任何議員尋求支持,檢方要起訴應有證據顯示出是由他指使的,批評檢察官在「自導自演」。
起訴議員承認只拿2、3萬零用金
屏東地檢署發言人楊婉莉表示,傳聞有近500萬的賄選金,但被起訴議員只承認在投票前有拿到2、3萬的「零用錢」,雖檢方未掌握全案賄選的金額,涉案的周典論友人也只坦承幫忙付議員食住等生活費用,但從周典論友人潘裕隆每天從台中驅車趕回屏東向周典論報告,且涉案議員坦承被招待過程中,有提到支持周典論選議長的言論,檢方依蒐證證據偵結起訴。
10名被起訴議員為周典論、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李冀香、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美瓊和陳昭忠。3名周典論友人為廖秋東、林柏志和潘正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