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堉璘基金會40億公益支出怎麼用?教育部將討論推廣媒體識讀教育

2018-12-0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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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要求「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未來10年之40億元公益支出,必須有10%以上用於媒體識讀教育等領域,對此,教育部表示,未來會與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媒體識讀教育」應如何推廣。圖為中嘉交易案買方包括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所成立的公益信託。(資料照,取自財團法人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中嘉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NCC要求「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未來10年之40億元公益支出,必須有10%以上用於媒體識讀教育等領域,對此,教育部表示,未來會與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媒體識讀教育」應如何推廣。圖為中嘉交易案買方包括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所成立的公益信託。(資料照,取自財團法人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中嘉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5)日有條件通過中嘉網路股權移轉案,中嘉買方泓順投資,因併購之資金來源近5成來自於「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之轉投資公司,為了確保該公益信託之投資收益能夠用在創設目的相關之用途,NCC要求該公益信託未來10年,公益支出必須達40億元以上。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紀咸仰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研擬《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之修法,未來公益信託每年用於創設目的相關之支出,不得低於收入的60%,針對該公益信託承諾之40億支出,教育部未來將本於主管機關權責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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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咸仰表示,教育部目前尚未接到NCC對中嘉案之行政處分,對於中嘉案關係人「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承諾未來10年之公益支出必須達40億元以上,教育部未來將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對該信託進行監督管理。

紀咸仰表示,儘管現行《信託法》與《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對於公益信託每年用於創設目的相關支出佔整體收入之比率,並沒有相關規範,但教育部已於今年8月預告《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草案,希望未來公益信託之年度支出,不得低於信託孳息與其他收入之60%,教育部先前也邀集地方政府、公益信託受託銀行、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就公益信託支出佔收入之比率議題,進行意見徵詢。

另外,法務部目前也在研議修改《信託法》,強化公益信託之財務監理。

針對NCC要求「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基金會」未來10年之40億元公益支出,必須有10%以上用於媒體識讀教育等領域,紀咸仰強調,媒體識讀教育範圍非常廣泛,不僅涉及到社會教育,同時也涉及國民教育領域,未來會與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媒體識讀教育」應如何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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