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 法律保障不了職場媽媽

2015-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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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期間躺著也要工作 但「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

小蘭懷孕後期,緊急請假在家安胎,仍將電腦架在肚子上躺著工作,用電話遠端開會,年年考績表現良好的她,當年卻被公司以「沒有到公司上班」為由,打了很差的考績,她的辯護理由公司聽不進,小蘭雖然火大,卻也只能無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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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剛好在選新主管,我本來是最有機會的,也因為我沒去公司而變別人」,小蘭語氣透露著沮喪,「覺得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她認為,這就是社會對懷孕媽媽相當不友善的地方。言談中,聽得到母愛,也聽到委屈。

育嬰假後復職:公司賠妳薪水 請另謀高就

其實,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得申請留職停薪,保障2年的「育嬰假」,但這是許多媽媽們吃不到的糖。

20151006生育專題配圖,親子(陳明仁攝)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律對媽媽的保障,常是吃不到的糖。(陳明仁攝)

小蘭懷孕期間,各方媽媽紛紛根據切身經驗勸她打消請育嬰假的念頭,「不是不能請,而是請了之後再回去,位子可能就不見了」。即便《性別平等法》中明訂「僱主不得拒絕申請復職」,但實情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小蘭甚至聽說,當時任職的國際知名外商公司對剛請完假歸隊的媽媽表示,公司願意直接付一個半月的薪水,但請去找其他工作,因為育嬰假期間,公司已另外訓練新人承接工作,不打算讓她回原職了。有員工因此怒告公司,當然就更沒有機會回到原職。

沒生的不想生 冒險生第一胎的不願生第二胎

托嬰環境困難,再加上僱主在有形無形間施加給媽媽們的壓力,造成「沒生的不想生,冒險生第一胎的不願生第二胎」,這樣的窘境不斷複製,也難怪台灣生育率世界第一低。

小蘭也曾考慮過申請育嬰假,但只要想到很可能就此無法留在職場上,很快就放棄了這個念頭,只是心裡還是冒出這樣的問號:為什麼明明受法律保障,卻成了想要繼續發展職涯的媽媽們的「奢求」,以及不得不放棄的權益?

之後升為小主管的小蘭,曾面試了一位各方面條件都很優秀的應徵者,卻被直屬上司婉拒僱用,原因是怕這位剛請完育嬰假的年輕媽媽跟產業脫節,小蘭只能放棄錄取,但深感可惜。

對小蘭來說,當女性承擔更多生兒育女重擔時,台灣現有的育嬰環境,卻給不起更多實質的諒解與保障,因此,當年輕媽媽們想要在職業上也有所發揮時,「犧牲些什麼」成了社會眼光中的「習以為常」,也成了媽媽們要獨自吞下的「必然」,「心寒」竟然是很多職業婦女媽媽學到的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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