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很痛恨自己是女人!」「覺得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是什麼樣的生育環境讓一個愛孩子的年輕媽媽說出這樣的話?一句話的背後,又有多少媽媽的心酸無奈?究竟卡住台灣生育年齡父母不願生的原因是什麼?
每個月最少花上5萬元在一對雙胞胎身上,對媽媽小右來說是小事,她最在意的其實是在她上班期間,誰來替她照應2個baby,因為夫妻倆並不打算辭掉工作,家裡需要工作帶來的收入,他們也熱衷於投入自己喜歡的工作。
雙胞胎媽媽辭職成常態 「有時候痛恨自己是女人」
前陣子面試了6、7個保母都沒有挑到中意者,讓小右很焦慮,因為政府辦的公立托嬰中心排不上號碼,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數據顯示目前已經排到823號了,可是私立托嬰中心到了傍晚就必須把孩子接回家,無法配合她的工作時間,她可真切體會了「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小右曾找過一位不錯的居家保母,但有段時間因保母有事請長假,讓她亂了方寸,到處請託幫忙帶小孩;而育嬰假則根本是用不得的假,因為身邊的諸多例子都顯示,休假回來後就沒了工作。
善用社群網路蒐集資訊的小右,參加了台灣雙胞胎媽媽的網路社群,她觀察到,雙胞胎媽媽幾乎都為了寶寶辭掉工作,自己在家帶孩子,因為人人都想將寶寶送進平價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但名額相當稀少,根本排不到,而找保母一次帶2個小朋友的花費,早就超過許多媽媽的月薪,短期來看,不如辭職比較划算,但長期而言,卻犧牲掉媽媽的職業前景。
小右是雙胞胎媽媽們中的特例,她不甘心淪入一旦身為雙胞胎媽媽,就要犧牲自己職業興趣與前景的宿命,雖然她打破了定律,但撐得辛苦,找人帶孩子就是件難事,何況一次2個,聊到後來,態度始終溫和的她,甚至用強烈的口吻說,「有時候很痛恨自己是女人」。
8周產假 僱主給薪 台灣法律遠遠落後其他國家
小蘭對台灣的產假與育嬰假感觸很深。她是剖腹產的媽媽,麻醉失靈,一刀劃在肚子上的劇痛她感受過,「台灣的法定產假只有8周,身體根本還沒有恢復,傷口還在痛,就回去上班了」,這是她的「切身之痛」。
台灣《勞基法》規定產假8周,不但比不上「國際勞工組織(ILO)」14周的規定,也遠低於亞洲及世界其他國家,例如日本的的產假有14周、南韓13周、中國13周。
此外,台灣的法律規定,產假期間由「僱主」發給薪資,工作滿半年才能拿全薪,但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避免僱主歧視育齡婦女,已選擇用「社會福利」的角度,由政府預算支應部分薪水或全薪,以化解企業主與生育員工間的緊張對立關係。例如:日本由政府發給原薪的6成,南韓由政府負擔3分之1、僱主負擔3分之2薪水,中國由政府社會福利負擔100%原薪,越南甚至有最多半年的政府負擔原薪產假。而在瑞典,甚至連無工作的新手母親,也能享有政府給的有薪產假。由此看來,台灣職場對生孕的友善度,還離「先進」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