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3年多來全國已有3951對同性伴侶註記,最多的前三名為台北市、新北市和台中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不能單靠縣市政府的善意,一定要同性婚姻合法化,才能保障權益。
內政部官員表示,從施行同性註記以來,六都包括台北市共有818對、新北市743對、台中市694對、桃園市442對、台南市238對與高雄市173對,全台已有3951對完成註記。
高雄市在104年5月20日率全國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全國多數縣市陸續跟進,內政部去年並開放跨區受理。
長期關注同婚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表示,這數目不算少,但當然有很多人可能覺得大法官會議解釋後,就直接等著結婚就好,不用去註記。
尤美女說,註記並沒有法律的效果,雖然勞動部與衛福部表達有註記可以簽署手術同意書等伴侶權益,但是有的縣市還是不給註記,所以一定要同性婚姻合法化,才能得到真正的權利,否則都只是各縣市政府的善意。
她也說,若只是善意,卻拿不到任何的權益,去註記等於出櫃,可能就會馬上被歧視或霸凌,這就是為什麼同志需要同性婚姻。
大法官748號解釋,認定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違憲,立法機關應在兩年內,也就是明年5月24日前完成立法保障同性婚姻,但對於是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各界意見不一,甚至引發對立。
今年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行公投,幸福盟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愛家3公投過關,依公投法規定,行政院已表示,明年3月前將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