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每月1日及16日前會要求全國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匯報轄區內實施無薪休假企業家數及勞工人數,據勞動部目前最新統計,已有29家企業實施無薪假,通報人數1239人,實際實施也是1239人,連續兩個月超過千人,此統計再度創下20個月來新高。
勞動部:因應後續可能的大量解雇,已備妥200億的就業安定基金。
9月底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人數(1233),較9月中大幅增加450人,創19個月來新高,而今再微幅調增6人,目前共計通報人數共1239人,再度創下20個月來新高,跟今年三月相比,短短半年,暴增近10倍,對此勞動部方面則表示,為了因應後續可能的大量解雇,已備妥200億的就業安定基金。
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如果因景氣因素有減少工時及工資必要,勞雇雙方應事先以書面協商約定,雇主也應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才可實施。
無薪假實施原則
勞動部表示,若非有法律所定事由,雇主不得隨意資遣勞工,勞工對於是否同意減少工時及工資,應審慎考量。勞工如無協商意願,雇主仍不得逕自為之,工資仍應依約給付。雇主如未經勞工同意片面減少工資,即屬違法,可依勞動基準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依照無薪假實施原則,企業實施無薪假最長不能超過3個月、每個月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若僱主未經勞工同意就實施無薪假,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