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六大基本理念修改憲法;
- 建立分權制衡的現代政府;
- 各級立法機構直選產生;
- 司法獨立,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干預;
- 實現軍隊國家化,政黨組織退出軍隊;
- 切實保障人權,設立人權委員會;
- 全面推行民主選舉制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
- 廢除現行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保障公民自由遷徙權;
- 保障公民結社自由權,開放黨禁;
- 保障和平集會、游行、示威和表達自由的權利;
- 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知情權和監督權;
- 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現政教分離;
- 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公民教育;
- 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
- 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權利;
- 健體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制;
- 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
- 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 實行轉型正義,尋求社會和解。
在最後結語中,《零八憲章》的作者們指出,「中國作為世界大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理應為人類和平事業與人權進步做出自身的貢獻。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當今世界的所有大國裡,唯獨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中,並由此造成連綿不斷的人權災難和社會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這種局面必須改變!政治民主化變革不能再拖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