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22日接受立委質詢,針對蘭嶼低階核廢料至今無處落腳,原能會回應,台灣電力公司預計2016年將完成原訂放置核廢料地方選址公投,若台電無法依時完成,將依法對台電開罰,若公投沒有通過,不排除有將低階廢料放置到「無人島」的可能性。
低階核廢料為核電廠工作人員接觸過放射性物質的衣物、手套與零組件等。根據原能會表示,台電可能與中國共同合作處置低階核廢料,也不排除將低階核廢料放回原核電廠址的可能。上述方法涉及兩岸關係、民眾意願,若不可行,台電提出仿效國外的「集中式貯存設施」計劃,將廢料放置在無人島貯存也將是可能選項之一。
台電若無法完成 每年最高罰5000萬
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表示,2012年經濟部已核定將台東達仁、金門烏坵列為低階核廢料候選場址,但台電因地方政府不配合,無法順利完成地方公投,導致該案延宕至今。面對立委孔文吉質疑,若公投不如計劃進行,原能會又有何替代方案? 蔡春鴻回應,台電無法依承諾辦到就會開罰,每年最高可能被罰5000萬元;原能會也會積極要求台電時間內完成公投並決定場址,若公投順利完成,預計5年後可以完成所有建設、搬遷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