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請看針對社群媒體的部分。內政部極有想像力的增訂《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其內容為:「針對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始予以處罰。」
此條文也有與上面《社會秩序維護法》異曲同工的,同樣令人無法忍受的:「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 的荒謬字眼!而比《社會秩序維護法》更恐怖、更違反言論自由的,是「針對經舉報---」這幾個字!
以前在「動員戡亂時期」,在「漢賊不兩立」的年代,我們總是隨時被提醒:「小心,警總就在你身邊」,那是個明哲保身,幾乎是道路以目,不知言論自由為何物的年代。如今,執政黨要藉由「針對經舉報---」這幾個字,來擴編「隱形警總」,來廣招「抓耙仔志願軍」,藉由無所不在的警總和抓耙子在網路社群上大肆「舉報」揭發事實真相者、批評執政黨言論者、不為當道所喜者,以達到「言論淨化」的無恥目的,這樣的舉措絕對足以使言論自由倒退一百年!這豈是一個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所應為?
如此形同製造更深而不可逆的族群對立,甚至將完全消滅網路言論自由的法條,如果真的被「行政院立法局」無恥的通過了,中華民國豈不是又回到不知言論自由為何物的警總時代?
在評論修法內容後,且容許我們振振有詞的以為,不論執政黨是基於什麼樣堂而皇之的理由必須要急推所謂「罰假新聞」,我們都無法接受!因為國人對「罰假新聞」的普遍認知就是:
第一,基於九合一大選失利必須要有代罪羔羊,民進黨設計讓新聞媒體、網路社群背起黑鍋,彷彿媒體和網路社群才是造成選舉不公、讓執政黨大敗的幕後黑手。
第二,因為國人多數認為執政黨已全面掌握司法檢調,(事實上也幾乎就是如此),執政黨試圖由此造成寒蟬效應,使媒體、網路社群、政黨、個人均先行「自我審查」。而眾所周知,「自我審查」的標準又往往比法律規定更加嚴格,於是,人民與媒體在批評、監督執政黨的力道上就會削弱,執政黨就以為能繼續萬年執政。
製造寒蟬效應,促使國人自我審查;藉由反民主的法律合法的消滅言論自由,就是國人已經看清了的執政黨的「低階陽謀」!
沒有了言論自由,沒有了新聞自由,民主政治的基礎--政黨政治將不復存在,第四權的監督作用將一概闕如。言論自由更是一切自由的基礎!沒有了言論自由,憲法上的「 講學自由、宗教自由、著作及出版自由、秘密通訊自由、信仰宗教自由、集會及結社自由」等等,都將不存在;抓假新聞是假,不擇手段也要贏得2020大選才是真!
執政黨如今心心念念只想要維持政權,完全無視於九合一大選挫敗的警示,也完全無視於民主國家政黨、政治人物應有的民主素養,只會以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來使中華民國的言論自由倒退一百年,如此的「民主」,如此德「進步」,真讓自詡為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蒙羞。
只是,國內的平頭百姓沒有警覺,但知識分子們呢?知識分子難道都提前寒蟬了?都自發性的鑽進文字獄了?也都準備好迎接言論自由倒退一百年?
*作者為雲林縣退警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