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間監控公司,生產具GPS定位功能電子腳鐐的「修復科學」(Recovery Science)創辦人譚史蒂芬(音譯,Stephen Tan)也出庭作證,指已有500多人佩戴這款產品,不到50人曾經步出法定活動區域或取下腳鐐,只有1人逃脫,儘管這款腳鐐可用剪刀破壞,但一旦遭破壞,系統將立即通報公司。
檢方不滿辯方條件:750萬加幣應付現
對於辯方提出的保釋提議,檢方則質疑,劉曉棕缺乏與加拿大的實質關聯,一年只待在溫哥華2至3週,且劉曉棕為期半年的加拿大簽證,將在明年2月6日到期,缺乏做為孟晚舟保證人的要件。加拿大檢方再以孟晚舟具有龐大資源,面臨重罪也有潛逃的強烈動機為由,不認為法官應讓孟晚舟交保。
加拿大檢察官吉布─卡斯理(John Gibb-Carsley)表示,就算法官真要讓孟晚舟交保,也要讓她在家軟禁。至於辯方提出的1500萬加幣保釋條件,吉布─卡斯理則說,如果法官裁定交保,1500萬加幣是個合適的金額,但其中的750萬加幣(新台幣1.75億元)應該付現,遠高於辯方提議的100萬加幣。
法官埃爾克(William Ehrcke)聽完雙方陳述後,仍然未決定是否讓孟晚舟交保,宣布將於溫哥華時間11日上午10時(台灣時間12日凌晨2時)召開第3度保釋聽證會。
紐時:孟晚舟仍有兩招防引渡
10日聽證會外,有華人舉著「釋放孟女士」(Free Ms. Meng)的標語,聲援孟晚舟。從中國移民溫哥華的抗議者余阿達(音譯,Ada Yu)質疑,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幫助美國做一些令人討厭的工作,並指控美國用政治力介入這起案件,違反中國公民的法律權利。
由於美國即將對孟晚舟正式提出引渡要求,《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分析,孟晚舟若要避免引渡,可能有兩種出路,一種是訴求美國的引渡要求,出自於種族與宗教的偏見,加拿大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 Raybould)也能以此案有政治動機為由,拒絕簽署引渡命令。王州迪若簽署引渡命令,孟晚舟則能向卑詩省上訴法院要求法院覆核,若失敗還能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