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巨頭華為的首席財務官、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孟晚舟,上週六在溫哥華被加拿大當局逮捕,並可能引渡美國。該案引起非同尋常反響,但外界對詳情知之不多,以致引發很多猜測。
紐約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孔傑榮說,從政治政策的角度來看,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美國要在與中國進行貿易談判的最敏感時刻逮捕孟,並試圖把她引渡到美國。
三種可能性
孔傑榮教授提出了有三種解釋:「這是一個有意識的川普政策:一方面對中國示好,另一方面表現強硬,所謂的胡蘿蔔大棒政策;或者是川普周圍不希望美中達成貿易協議的人採取的干涉貿易談判的做法;或者這只是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和國務院的一項魯莽的執法行動,毫不關注其可能對貿易、股市以及公司狀況產生什麼影響。我們現在不知道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這樣做。」
路透的文章引用白宮官員的話說,川普在上週六(即孟晚舟逮捕當天)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談時,「並不知道任何有關引渡孟的請求」。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又對媒體說,博爾頓本人事先得悉要逮捕孟的消息。
紐約布魯克林的刑事辯護律師、前聯邦檢察官布拉德利·西蒙告訴路透,總統無權下令對一個人進行起訴,任何針對孟的案件在向前推進之前都會受到司法部的「多層次」審查。
但西蒙說,孟晚舟在加拿大過境時被逮捕,看上去像是一次見機行事的行動而非事先計算好的。不過西蒙又表示,鑑於問題的政治性或敏感性,司法部很可能會就逮捕時機諮詢白宮。
路透說,任何要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實行逮捕行動,必須通過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OIA),而不是由聯邦和州檢察官,向外國同行提出要求。
美國跟世界上100多個國家簽有引渡條約。但跟中國、俄羅斯和沙特阿拉伯沒有。
目前有關此事的報導只說保釋聽證會於週五在溫哥華聯邦法院舉行,美加兩國政府都未透露進一步內情。
加拿大與美國簽有引渡條約,有義務與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合作。一旦收到引渡請求,加拿大法庭必須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引渡請求,加拿大司法部長必須發出正式命令。
加拿大法院是獨立的
紐約大學法學院的孔傑榮教授說,加拿大法院是獨立的,有時候法院並不總是跟政府一致,「他們可以延遲,可以不做,這是一種自由裁量權,但是美加有引渡條約,根據條約,除非有一些法律依據,否則她可以被引渡到美國。引渡涉及很多法律問題,法院也許會說,這是起政治案件,並不是一起法律案件,法院也許會說,在加拿大我們不以這類罪名起訴,因此我們不引渡她到美國起訴。這裡有一系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