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亞馬遜的抗爭得到了一點甜頭。美國政府針對申請的公司頒發許可證,對法規也些許鬆綁,准許有條件對無人機做商業應用開發。
亞馬遜早在2013年就開始發豪語要搶下無人機商務大餅,甚至自行研發控管的中央系統,讀取無人機定位,並在機上安裝傳感器,能夠及時獲取地面資訊,和環境目標,避開潛在的碰撞威脅。將上遊物流控管結合下游商品服務,亞馬遜正帶起一波傳統零售通路的改革。
只是不管如何,在美國,無人機的商業應用依然屬於違法,除非公司申請豁免以及許可,無人機才能夠上路測試。美國聯邦航空局副局長惠特克(Michael Whitake)曾表示,法案可能在未來12個月後上路。
Got a drone? The FAA thinks pilots will comply with mandatory drone registration laws...but the public isn't so sure https://t.co/jXu0H0feIq
— MarketWatch (@MarketWatch) 2015 10月 21日
無人機管制法案,日本比美國快
相關的小型無人機法案,日本眾議院在7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就敲定將小型無人機監管法案納入日本《航空法》的修正法案當中,羅列無人機禁止飛行的區域與時間,違者最高可罰50萬日圓(約台幣13萬元。)
日本在4月發現一架小型無人機墜落在首相府邸屋頂,調查人員表示機上有核輻射的標誌,且有小型攝影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日本國會動作迅速,4月底召開會議,針對「製造」、「銷售」和「飛行」三要素進行監管,並在7月通過國會立案,納入現行日本《航空法》規範當中。
日本航空法對無人機的規定 http://t.co/IIeeYX4Ip6
— 聞腋青年 (@thEmlchael) 2015 7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