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中豐原國中學生2012年因感冒不適卻依然參加校內運動會大隊接力競賽,在抵達終點後失去意識,經醫院搶救後,依然因腦部缺氧而成植物人。學生家屬向學校老師、校方護理人員、體育組長提出業務過失告訴,最終檢方裁定不起訴,隨後家長再要求國家賠償3800萬元,25日遭台中地方法院駁回,全案可上訴。
家屬指控,學生在參加大隊接力前,曾向導師表明身體不適,但導師卻依然讓學生下場比賽,在學生抵達終點昏倒後,都已經出現嚴重窒息、脫糞現象,學校本該有2名護理人員,卻沒有補足,只以1名護理人員使用甦醒球,沒有另一名護理人員可以實行CPR,才會使學生長時間缺氧,導致腦部缺氧成為植物人。對此,家屬以業務過失向老師、校方護理師、體育組長提出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學生導師表示,在事發當天上學生進場表演跳舞、參加趣味競賽2人3腳表現正常,根本沒有理由不讓她參加大隊接力,比賽前,學生也沒有表示身體不適。根據案發當時的護理人員指出,同學失去意識時還有脈動、呼吸心跳,當下實施CPR很有可能傷到學生胸廓、心肺,因此不適合做CPR,但有使用甦醒球、氧氣罩,完全符合常規急救手段。體育組長也強調,運動會當天,有派請3為合格護理人員在校支援。
法院認定校護等人確實奮力搶救學生生命,並未怠忽職務,經衛福部醫審會鑑定後,也證實急救過程確實符合救護常規,因此判家屬敗訴、駁回國賠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