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畢業生張彥文於去年9月狠砍前女友林佩真47刀致死,但張家提出的和解協議書竟要求,若張彥文被判死刑,則不支付其中800萬元和解金,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因此迄今仍未達成和解,雖然張彥文的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其行為模式仍具有矯正之可能,但在未完成和解的情況下,一審法官12月4日將如何審理,備受矚目。
12月4日一審審理
29歲的張彥文因女友提分手,要求復合不成,而砍殺女友致死,檢方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性交、侵入住宅、污辱屍體、恐嚇等罪名起訴,並求處極刑。張彥文的律師在今年3月提出要進行精神鑑定,獲法官同意,台大醫院精神部的精神鑑定報告於10月出爐,內容包括透過眾多訪談後得出張彥文的成長環境、求學求職、交友經驗、人生目標、心理測驗、自述犯罪事實等。報告指出,張彥文小時候目睹家中父親酒後暴力,對其人格特質之養成有重要關係,養成敏感、衝動、空虛、依賴、自卑、執著等人格特質,類似邊緣性與依賴性之人格障礙特質,但不符合特定人格障礙症之診斷,過去有疑似符合鬱症之診斷,但並無接受治療,加上男性對於女性親密伴侶暴力行為之生物演化及社會文化結構等因素,「並非全然能由張員所決定」。
報告指出,張彥文在砍殺林佩真47刀時,及殺人後親吻林佩真私密部位與生前拍攝裸照的每個當下,其辨識其行為係違法的能力並沒有顯著減低,但報告也點出了可能影響判決刑度的關鍵:「針對導致張員行為模式之各種可調控因子進行介入時,精神科治療或心理治療仍有可能修正張員未來行為模式之可能」。簡言之,張彥文的精神狀態具有可矯正的可能,此鑑定報告被認為,將大幅降低張彥文被判死刑的可能。
被害者家屬認為兇嫌無悔意
此外,影響判決的因素還有張彥文的犯後態度以及被害方是否原諒張彥文,依據《刑法》第57條,科刑時會審酌張彥文的犯後態度,雖然張家曾多次公開向受害家屬表達歉意、希望上香,但受害家屬透過長期與加害者互動後,感覺張彥文並無悔意。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表示,法官於2月11日開準備程序及延押庭時,曾詢問張彥文是否有自殺念頭,張彥文回答,不是想要自殺,而是他殺了被害人,自認唯一對不起的人僅為被害女友,惟有早日去陪伴她才能補過,若因冗長的審理程序使他不能早日如願,多拖一天就多對不起佩真一天。換言之,當時張彥文自忖會被判刑,希望早一天去陪伴被害人,倒不是他自己想自殺。
張彥文雖然在法庭上認了各項罪名,但受害者母親仍無法諒解,為此,法官在今年3月開庭後將雙方告訴代理人留下懇談,希望他們能夠在民事上促成雙方家屬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