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管校長終能成為管校長的幾點思考

2018-12-2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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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蔡英文政府並非在「法」的考量下准予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而是在「選票的考量」下才「勉予同意」。(資料照,蔡親傑攝)

作者認為,蔡英文政府並非在「法」的考量下准予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而是在「選票的考量」下才「勉予同意」。(資料照,蔡親傑攝)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拖延至今356天,台灣大學沒有正式的校長也已經五百多天,眼看蔡政府真的要創下「政治干涉大學校長就任」的金氏世界紀錄,教育部此刻終於「有條件的通過(認錯)」,願意在對台大校長案在「勉予同意」的結論中,在一些看不出必要性的但書中,同意管中閔先生走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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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校長的崇高地位,我們常舉北洋軍閥時代張作霖的例子來說明,即使是人民眼中靠槍桿子奪權的大老粗,對於大學校長還是畢恭畢敬的鞠躬,還是要恭敬的說:「學生的教育要拜託各位了」!在那個軍閥橫行的時代,還不曾聽聞有哪個大學校長被軍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大學校長被「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情況,一直到對岸文化大革命的時代,我們才看見大學校長更被當作牛鬼蛇神般的鬥爭、被紅小兵下牛棚!因此,關於蔡政府發動的這件史無前例、荒謬絕倫、無聊透頂唯權力是圖的「卡管案」,除了知識分子的痛心疾首與國人的瞠目結舌之外,我們有幾點看法要與國人相互提醒、相互勉勵:

20181224-教育部長葉俊榮針對台大校長聘任風波召開記者會,表示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陳品佑攝)
20181224-教育部長葉俊榮針對台大校長聘任風波召開記者會,表示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陳品佑攝)

第一,蔡政府並非在「法」的考量下准予管校長上任,而是在「選票的考量」下才「勉予同意」。因此,國人萬萬不可以為蔡政府是遵守《大學法》,是遵守了教育部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中的規定同意管校長上任,而蔡政府從今而後將有不斷的服善之勇,對錯誤的政策都願意一一的髮夾彎。相反的,國人應該對蔡政府從之前的狂妄自大、目無法紀,到現在的「勉予同意」轉變中保持高度警覺,尤其對於心中只有政治利益而無公理正義的執政者,更要繼續在輿論上予以嚴厲的監督,在被扭曲的法理上予以口誅筆伐。

第二,教育部部長葉俊說卡管案出現髮夾彎的原因,是「衡量台大學生權益、高校發展,以及社會會這樣紛擾被糾結」才勉予同意,我們覺得蔡政府的邏輯太奇怪了:

如果管中閔先生當選台大校長是真的不合法,那教育部怎麼能違法裁判?
如果管中閔先生當選台大校長是合法的,因此現在決定讓管校長上任是正確的,是能「衡量台大學生權益、高校發展,以及社會會這樣紛擾被糾結」的,那麼過去決定卡管的兩位前部長要不要被彈劾?賴清德賴院長要不要負起政治責任?蔡總統要不要向國人、向台灣社會、向台灣大學師生、向管中閔先生道歉?
356天來的「卡管」和356天後的不再「卡管」,總有一個是對的、一個是錯的,絕不可能兩個都對或兩個都錯,蔡政府有必要對這樣完全矛盾的政策向全國人民「說清楚、講明白」!

20181224-教育部長葉俊榮針對台大校長聘任風波召開記者會,表示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陳品佑攝)
20181224-教育部長葉俊榮表示,台大應在三個月之內提出檢討報告。(陳品佑攝)

第三,對於教育部部長葉俊榮宣布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先生擔任台大校長,而且在記者會中以嚴厲的表情與強調的口氣說:「勉予同意的勉,是勉強的勉」,我們覺得「勉予同意」的用詞太「阿Q」了,以對岸作家魯迅阿Q式的「勉予同意」精神勝利法來為蔡政府解套,以為這樣就能唾面自乾?還是部長以為「勉予同意」四個字就能削弱管校長就任的正當性,就能增加蔡政府將近一年無賴「卡管」的正當性?教育部長這樣的歹戲拖棚這樣的虎頭蛇尾這樣的貽笑大方,真是既發揚了阿Q精神,又增加了中華民國因為「政治干涉大學校長就任」而被世界看見的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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