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風波至今將滿周年仍未有結果,法律及教育界公民團體等今(18)日召開「台大校長遴選案」記者會,指遴選程序中有重大瑕疵,並稱教授管中閔不是合法的校長人選。公民團體今呼籲教育部長葉俊榮不要趁選舉後台大校長案討論度低迷就試圖草率處理,教育部應依法行政、要求台大儘速重新遴選出合法的校長。
今年1月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但其後陸續被爆出赴中任教、未利益迴避等一連串爭議,致教育部駁回聘任案。台大校長遴選爭議至今已近1年,永社理事長鄭文龍、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邱雅文、台灣陪審團協會律師邱一峰等公民團體,18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管中閔並非合法的校長人選,並認為教育部應要求台大重選合法的新校長。
民團籲教育部要求台大重選
公民團體指出,關於先前台大校務會議對管中閔隱藏獨董身分、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未迴避遴選委員、管中閔是否違法兼職等問題皆未查明,表示台大自律失靈,必須靠外界的他律。對於台大校長遴選訴願案,律師邱雅文也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程序違反《憲法》規定和大學遴選規定,不但誤導大眾,更用粗糙的手法掩蓋事實,教育部應負起責任重啟遴選。
民團指出,先前有部分校長候選人不願意再投入遴選,校方也因為新學年開始由新民意重組,導致遴委會有更多人辭職,更有學生、學校代表遴選委員更替等狀況,若持續依照舊的遴委會的決議,未必恰當。永社理事長鄭文龍則表示,台大是最高學府,不應任命不適格的校長;他認為,既然台大遴選委員已經遴選完畢,應該趕快解散,教育部應該重新指派並重啟遴選動作。公民團體表示,排除管中閔讓其他人重啟遴選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公民團體最後強調,教育部若試圖以「有溫度的溝通」或政治磋商,做出任何退讓或妥協,都將是對民主法治的重大傷害,表示此行為完全不能容忍,呼籲教育部應依法行政,要求台大重組遴委會,並以合法正確的做法重新選出新的台大校長。
台大法律系教授賀德芬也表示,身為台大人,她認為管中閔並不夠格勝任台大校長,許多人挺管是為了報復年改。賀也提到,明天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將開會,挺管的台大自主聯盟要去堵教育部,將演變成政治鬥爭,屆時葉俊榮會用什麼態度去辯論,明天歷史會給葉俊榮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