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招募、留住傑出外籍人才,行政院2日拍板鬆綁外籍人士在台工作限制,除了取消外籍人士留台工作年資、薪資門檻限制外,也改採評點制;由於其中9成新制不牽涉修法,因此預計可在明年1月上路。
勞動部提出的留才計畫,包括放寬白領專業人員、留台僑外生及年滿9年的外勞技術人員等3種身分留台的條件。
依照目前規定,企業若雇用外籍白領人士來台工作,有資本額、營業額限制,外籍人士須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新台幣47971元的薪資,目前台灣每年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約為26000人至29000人。新制上路後,將刪除雇主資本額、營業額限制,外籍人士的工作年資、薪資門檻改採評點制,只要學歷、外語能力、專業能力等達60點以上,就可來台工作,且薪資超過47971元者免評點。
留台僑外生工作原採評點配額制,評分要達70點,每年只開放2500人申請,雇主也有資本額與營業額限制。未來除了刪除雇主營業額及資本額限制,也將薪資改為加分項目,而非評點項目;參與高職建教與海青班的僑生,也將修改評點制留人。
至於外籍藍領人士部分,未來將改採評點制,只要在台工作滿9年以上,就可申請評點轉為外籍藍領技術人才。
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表示,9成新制不牽涉修法,因此年底前就可完成行政作業,於明年1月上路。至於涉及修改《國籍法》、《就業服務法》等部分,則希望在明年12月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