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賴清德積極推動台南鐵路東移,涉及土地徵收、環境評估等問題,延宕至今。南鐵東移開發環評訴訟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南鐵居民敗訴,最高行政法院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原告中30人當中,對環保署通過南鐵東移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訴願,但已經超出法定救濟期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申訴。其餘原告則認為,民國85年台南市環保局環評通過,預計在原鐵軌下建造地下鐵軌,在地下化鐵軌過程中,需「暫時」徵收周邊土地搭建臨時鐵軌,一等工程結束,就會將土地返還,但98年重新規劃南鐵工程時,卻以保護台南車站古蹟為由,將原訂的地下化鐵路「東移」,因此擴大徵收面積、增設通勤站及周邊改善工程,使土地將被「永久」徵收作為鐵軌使用。告訴人指控,台南市政府採用的地下化施工法,有發地下水文錯亂、兩側民防崩裂隱憂可能性,要求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是否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還是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即可,需由環保署環評委員進行專業判斷,最終環評委員決議南鐵東移一案採取環差分析即可,過程中也沒有資訊不完全及其他程序瑕疵,因此駁回原告之訴。
南鐵東移 市府、民眾兩樣情
台南市府表示,在鐵路地下化完成後,提供市民良好的交通環境,也增進了鐵路兩旁土地發展空間,同時更解決鐵路與道路交叉產生的交通瓶頸,對於減少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已有一定幫助。
南鐵東移原本預計在2017年5月就要完畢,但因涉強制徵收土地、拆屋,地方人士不滿抗議,順延至今尚未完成。根據統計,鐵路地下化將一共影響407戶居民、309棟建物。當地居民表示,南鐵東移一案根本就是苗栗大埔事件翻版,要求市府重新進行環評。
除此之外,當地居民表示,當初台南市府原定計劃是「原軌原地施工」,也就是說只是「借用」土地蓋臨時鐵路,原地地下化完成後,便會還地於民,不料政府最後以保護古蹟為由,將鐵路東移,將土地永久徵收外,徵收土地擴大近十倍、拆房土地面積擴大近3倍,不但不重新進行完整環評,更以「環境差異分析」敷衍環評程序。居民認為,「根本程序不正義、有圖利財團嫌疑。」
台南政府咬定,當初核定結果就是在「在既有鐵路東側施工」,並沒有「說詞反覆」的情形,鐵路東移也是符合需要,因施工期間還是需要維持鐵路正常運作,本來鐵路路寬空間不夠同時提供地面鐵路列車運轉、地下隧道施工,加上臺南古蹟車站又在原鐵路西側,在通盤考量情況下,鐵路東移為最佳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