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明年元旦起上路,法定工時由「每2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勞動部表示,雖然國定假日刪減7天,但由於勞工增加13天休息日,全年休假日仍增加6天。
勞動部這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未來勞工放假的標準,將比照公部門的實施準則,原本第23條規定所定的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刪減為12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等假日將會取消,不過「五一勞動節」仍然維持放假。雖然國定假日刪減7天,但勞動部表示,明年元旦起法定正常工時從「每2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勞工全年的休息日將增加13日,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日前則對此次修法表達質疑,表示就算法定工時有減少,但實質上勞工工作時間未必會減少,甚至工時還可能增加。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以及團結工聯10月曾共同發起「台灣勞工國定假日與特休」問卷調查2000位以上的勞工,有高達94%的勞工反對勞動部刪除國定假日。
勞動條件司對此回應,這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的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周休二日」的處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予以保留,因此勞工的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天。
此外,此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的內容還包括,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予補假;雇主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勞工出勤紀錄可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此外也已刪除童工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