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鋁質、鉭質電解電容器(capacitor)大廠包括台灣佳美工、日商Nippon Chemi-con、等10家國內外電子零件廠,因涉嫌操控電容價格,涉及壟斷市場,遭公平會調查後開罰57億9660萬元,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之處分案件。
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宣布開罰鋁質、鉭質電容器大廠,前者包含日商Nippon Chemi-con、香港商Chemi-con、台灣佳美工、日商Ruby con、香港商Nichicon、香港商SANYO Electric及日商ELNA Co等七家大廠;鉭質大廠則有日商NEC Tokin、美商Vishay Polytech及日商Matsuo Electric三家業者。
公平會表示,我國鋁質電容器是97%進口、鉭質電容器高達100%,相當依賴進口,這些廠商藉由聯合市場壟斷,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聚會等方式,交換價格、數量、產能,以及對客戶因應等競爭敏感資訊,導致國內廠商採購價格變高,而價格轉嫁電子產品,消費者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公平會才重罰近58億元。
此案適用寬恕政策也就是窩裡反條款,是與美國、新加坡及歐盟共同展開調查之國際卡特爾案件,而我國是國際上第一個做成決議處分的國家,屬情情節重大案件,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之處分案件,僅次國內民營電廠案的60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