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多起合宜宅弊案,一審被判刑4年半,但是趙藤雄否認行賄犯行,上訴二審,趙藤雄仍堅稱,是因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透過白手套蔡仁惠教授強行索賄才被迫付錢,而10日出庭時大翻供,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一併認罪坦承行賄。
高院原定本月18日宣判,趙藤雄在高院訂出宣判期日後,突然遞狀聲請再開辯論,宣稱有意認罪,合議庭裁准10日下午再度開庭,稍早趙藤雄當庭改口,並全部認罪,連一審判他無罪的新竹眷改案,趙藤雄都承認向公務員期約行賄2600萬元。而趙藤雄所犯「職務行賄罪」是二審定讞的罪名,未來除非獲判緩刑,否則這次宣判後,趙藤雄就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