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陳威仁12日率團前往南沙太平島,主持交通基礎設施碼頭及燈塔的完工啟用典禮,越南當局13日對此表示抗議,外交部則回應表示,內政部長登島視察我國在太平島的經略成果,為國家主權之行使,非他國所能置喙。
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海平聲稱,越南擁有足夠法律與歷史依據可證明,對西沙與南沙群島擁有無可爭議的主權;台灣派遣官員登上歸屬越南主權的南沙太平島,是嚴重侵犯越南主權的行為。
對於越南的反應,外交部提出五點回應:
一、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對該四群島及其海域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不容置疑。
二、太平島為南沙群島中面積最大之自然生成島嶼,係中華民國固有領土的一部分, 屬於高雄市旗津區,內政部長登島視察我國在太平島的經略成果,為國家主權之行使,非他國所能置喙。
三、我國堅守太平島等島嶼多年,惟從未與他國發生軍事衝突,亦未妨礙各國在該海、空域之航行及飛越自由。因此,部分相關國家批評中華民國政府在其領土行使主權之行為係破壞區域和平之舉,顯非事實且與國際社會之普遍認知不符。
四、中華民國在太平島進行之各項基礎建設,均以「補給」及「維持」為目的,旨在提升駐守人員之生活品質,並增強太平島作為南沙一帶科研、急難救助及環保之功能的重鎮。在太平島興建之燈塔,不僅有助我方人員及物資整補,對於南海周邊船隻也提供安全指引,有助區域福祉。
五、中華民國政府以「南海和平倡議」為基礎,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之基本原則,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