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千禧年以來,美國的死刑判決開始迅速下降,不僅執行死刑的次數銳減,判處死刑的案例也越來越少。根據美國死刑資訊中心(DPIC)公布的資料,美國在今年2015年判處死刑有49人,也是上世紀70年代以降,40年來的新低,另外美國今年執行死刑人數28人,也是24年來最低紀錄。
死刑判決數量陡降
死刑目前仍是台灣刑法中最重的刑罰,不過美國對死刑判決日益謹慎,包括死刑判決與執行死刑的數量近年都雙雙來到歷史低點。報告指出,美國法院中,對判決舉足輕重的陪審團,反映出美國人民對死刑的態度逐漸轉變,藉由司法殺人(judicial killings)的機率也越來越低。在美國,死刑似乎正逐漸式微。
根據統計,今年美國14個州、聯邦政府總共判處49人死刑,這數字若拿來和1996年的最高峰315例死刑判決相比,足足相差六倍之多。美國曾在1967年廢除死刑,但隨著輿論壓力、居高不下的謀殺率,美國最高法院在1976年時又恢復了死刑;隨後在80、90年代,死刑判決與執行都是直線上升,直到跨入千禧年,數量急遽陡降。
槍下亡魂減少70%
美國目前有31州和聯邦政府均設有死刑,但大部分地區都鮮少執行。1999年是美國執行死刑人數的最高峰,當年有98人被處死,而其中德州、密蘇里州、喬治亞州3地包辦了大宗。2012年全美有40人被執行死刑,今年則是28人,數量呈現每年遞減的趨勢。德州是全美執行死刑最多的州,今年有13人,包辦了全部的一半,餘下是密蘇里州6人、喬治尼亞5人。但即使德州處死刑的機率最高,仍然逐年下降,從1999年的48人,到現在的13人。
所有的資料都指向一個方向:美國的死刑執行數量及判決正在急遽下降。美國死刑資訊中心執行長鄧漢姆(Robert Dunham)說:「死刑正在逐漸式微。」他說,這不光是反應在數字上,這也代表著美國民眾對死刑態度的改變。 世界上目前有三分之二的國家廢除死刑,美國在1976年重啟死刑判決後的近五年,是死刑執行率最低的時候。
Nebraska lawmakers pass bill abolishing state’s #death penalty. #Nebraska http://t.co/7r5cJQY417
— Common Raven (@Bewickwren) 2015 5月 28日
美國死刑的新趨勢:歷史、法律及經濟因素
在美國,一宗案件要判決死刑或是處死,都是曠日費時。短則兩三年,長則數十年,且費用不菲,是否成為國家財政的負擔、正義的過度伸張?都是討論焦點。通常不執行死刑的替代方案,就是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成本甚至也比死刑還來得低。
另一個關鍵因素,就在於死刑的誤判。美國民意大部分仍傾向反對廢死,死刑仍然有理由存在,但為何數量仍每年下降?報告分析,陪審團及政府開始意識到死刑的誤判數量,死刑是否能夠精準的伸張正義,總是有無辜的人被送上斷頭台,這些問題不斷在社會大眾的心中產生衝突。
美國歷史中,「白人至上」的思想常常讓弱勢、有色人種無法在法庭上被公平看待,這樣的差別待遇,也增加了死刑的誤判率。加上今年美國特赦的6名死刑犯,自1973年來共有156名死刑犯得到特赦。
死刑存廢:40年的拉鋸戰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2年的Furman v. Georgia案中,以死刑是「殘酷和異常的懲罰」(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為由,做出「死刑違憲」的判例,成為美國廢死運動的最高峰。但隨後保守勢力抬頭、高居不下的謀殺率,讓各州又開始恢復死刑執行,1976年死刑又再度成為美國刑法中的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