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台鐵發生普悠瑪列車重大翻覆事故,造成18死、267受傷慘劇,司機尤振仲因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照醫師囑咐靜養,今(28)日委任律師發布920字的聲明,指出多項與行政院公佈的調查報告認知不符的地方。
其中包含沒有需要趕點、趕車的動機;特別提到列車過武荖坑橋後,尤振仲稱自己按路段速限將電門把手放在刻度時速82、83km,調查報告卻指出事前後時速都在140km左右。尤振仲無法接受調查報告所稱超速事實,並呼籲公布調查小組對他的完整訪談紀錄、事發當日的列車通聯紀錄,供大家檢視。
司機尤振仲聲明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普悠瑪6432列車駕駛員,尤振仲。經醫生評估,我目前仍然需要靜養,還無法親自向大家道歉與說明,因此,還是先委託律師代為發言,請大家見諒。以下是本人親立的聲明內容:
一、此次普悠瑪事件攸關全體人民的安全,甚至現在仍然有許多普悠瑪列車正在行駛,你我的家人都有可能坐在上面。我是一名駕駛員,只能盡量就我的第一線駕駛的經歷作說明,但究竟列車機械設備的故障情形如何,只能仰賴專家的判斷。針對行政院調查小組的第一次跟第二次調查報告的結果,有許多與我認知不同的地方,我掙扎了很久,還是決定鼓起勇氣,在已經公開的資訊範圍內,提出以下幾點想問題與說明:(一)當日列車過武荖坑橋後,按照該路段速限,我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來降速。但調查報告卻指出,電門把手從我出羅東站後直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時速140公里。
(二)意外發生前,我持續嘗試排除故障,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後,我轉身隨即發現列車速度異常,為避免列車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損傷,因此,我緊急做了緊韌動作,試圖讓列車傾倒出軌。但調查報告指出,沒有任何煞車跡象。
(三)《聯合新聞網》流出的行調通聯紀錄,調查報告中寫的通聯紀錄,以及我記憶中的通聯過程,存在許多重要關鍵之處有所出入,我懇請當局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行調通聯紀錄錄音檔,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通聯狀況與訪談的原貌。
(四)我還有家庭要顧,不僅深怕錯過子女的成長,也害怕父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我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開玩笑,我實在沒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風險的動機。因此,我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二、自10月21日事發至今,對我來說,每一天都是痛苦與折磨,我知道,我的道歉無法挽回什麼,但請容許我再次對於罹難者、傷者、以及家屬們,說一聲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這次意外,是所有當日6432乘客、家屬以及我此生心中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我道盡事實,說明真相,承諾絕不會逃避,我懇求,本次事件的調查,千萬不能以利益高於人命的考量出發,更不能先射箭再畫靶,我由衷地希望能還原真相,未來能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乘車環境。
三、最後,真的很感謝罹難者家屬、乘客、社會大眾以及媒體朋友們給予我的關懷和鼓勵,謝謝大家,我會勇敢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