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勉予同意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而日前台大學生、台大校方與管中閔本人所提的3件訴願,行政院訴願決定書也在今(28)日發抵教育部,3案均作「不受理」決定。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日前台大學生、台大校方、管中閔本人分別對教育部5月4日要求台大進行遴選程序瑕疵補正之公文,提起訴願;由於訴願結果尚未出爐,前教育部長葉俊榮便勉予同意管中閔上任,訴願結果,被外界視作管中閔校長之路的隱憂,日前朝野立委,也對此猛轟教育部。
然而教育部今日晚間表示,已收到行政院訴願決定書,針對3件訴願案,均作成「訴願不受理」決定。
行政院:非行政處分不受理
教育部指出,行政院訴願會在訴願決定書中特別指出,教育部5月4日函請台大補正遴選程序瑕疵,是教育部作成行政處分前之程序處置,目的是為了確保將來新任校長當選人之合法性、正當性和任期中的穩定性,故該函並非行政處分;在教育部5月4日函並非行政處分之情況下,台大、管中閔教授及台大學生對之提起訴願,依法未合,所以行政院訴願會決定不受理。
教育部強調,此次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由於相關資訊未充分揭露,造成利益迴避事宜,未能在遴選過程適度討論,而遭到質疑遴選結果的公正性,台大及遴委會確實應深切檢討反省。
吳瑞北聲請假處分 仍為變數
教育部並重申,在衡量遴選瑕疵特性、校務發展公益等情,對大學自主給予最高尊重下,作成「勉予聘任」決定同時,也督促台大對遴選過程爭議徹底檢討,並透過校長遴選制度,整體檢視與調整,杜絕類似紛爭,以符合當前高教競爭發展的需要。
然而在3件訴願外,尚可能影響管中閔上任的,還有校長候選人、台大教授吳瑞北聲請之假處分。吳瑞北於25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防止教育部聘任管中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於27日上午火速開庭審理。對於審理結果,是否影響校長上任?教育部法治處處長李嵩茂日前受訪表示,教育部聘任依法,司法機關若做裁定,自當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