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與中國國台辦11日同步證實,兩岸於1月上旬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9次業務溝通,確定兩岸辦事機構將具備人道探視及相互通報等功能,並確認協議架構將以文本及「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兩附件方式呈現。
距離2016總統及國會選舉僅剩5天,就在政黨可能再次輪替的濃厚氣氛下,兩岸仍循既有業務平台,針對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業務溝通。顯示儘管面對民進黨可能贏得執政權的氣氛,北京仍有意讓兩岸官方協商機制繼續運作,並預告後續仍會持續溝通。
國台辦在其官網上證實,為落實兩岸領導人會面成果,日前中方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就互設辦事機構一事人行業務溝通,雙方初步確定了協定文本架構;在協議文本表述、具體設置等方面尚未細節,仍有待雙方繼續溝通,做出安排。
陸委會則表示,互設辦事機構第9次業務溝通於1月上旬進行,雙方就辦事機構業務功能、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等議題尚未達一致的內容,進一步交換意見。會中雙方確認協議架構將以「文本」及「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兩附件的方式呈現,同時也就相關文字進行磋商,獲得若干初步共識。
陸委會表示,兩岸兩會在此次溝通中確認辦事機構功能,包括促進兩岸各項交流合作、保障己方民眾權益、急難救助、辦理旅行證件、通報及人道探視等服務功能。
另外,雙方也確認彼此辦事機構及其人員執行職務應遵守與尊重對方相關法規、謹守言行分際;雙方同意在對等、互惠原則下,給予對方辦事機構及派駐人員相關保障與便利,具體細節與安排待雙方各自續洽相關主管機關後溝通確認。
中方強調,2013年以來,兩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就互設辦事機構進行多次商談,確定了機構「性質」,即兩會辦事機構是在兩會架構下互設的「服務性機構」,宗旨在於服務兩岸人民、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經貿、文教、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綜合性業務功能。
陸委會則表示,我方在對岸設置辦事機構,對於我民眾在中國經商、求學、旅遊及從事各種社會交流的權益保障,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