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選進入倒數時刻,各個候選人與政黨團體無不努力催票,各種選舉「花招」與「牛肉」傾囊而出,然而幾場政見發表與辯論會看下來,三組正副總統候選人顯少關注兒少政策,研讀候選人及其所代表政黨所推出的政見,更發現只有支離破碎的兒少相關議題,缺乏以兒少為中心的全面性政策規劃。
三組人馬在兒少議題著墨最多的是「教育」與「托育」,三者的教育政策皆涵括從幼兒到技職、高等教育,國民黨甚至提出了終身、弱勢族群與家庭教育,可惜的是,從競選網站上所蒐集到的資料,許多政策只是空洞的口號,如國民黨「打造沒有性別、族群、宗教、黨派、文化、職業等歧視的校園」或親民黨的「中央應多負擔教師薪資及退休金,城鄉教育資源應重新調整」,執行策略及資金來源沒有交代,令人懷疑政策實現的可能性。
在托育政策上,無論是親民黨的「3萬元生育紅包」或國民黨的「幼教免費」,這些選舉支票沒有清楚交代經費來源,忽視「免費」可能就犧牲照顧品質與剝削照顧人力,當許多縣市已經因為過去的舉債投資而進入破產邊緣,如此做法是否真符合兒少福祉,亦或只是讓下一代背負沉重國債?!再者,不管是民進黨主張的「社區保母照顧系統」或國民黨希望擴大辦理的「公立幼托中心」,兩者各有優劣與適用性,一旦全國統一,缺乏彈性,忽略不同地區和族群的文化脈絡與特殊性,不啻為削足適履,因為單一服務極有可能造成供需雙方失衡或服務不到位。
兒少發展不只是一年半載人力與金錢的投入,是經年累月家庭、學校、社區的相互配合,當政策只從個別議題出發,缺乏以兒少為中心,跨領域且以實證研究為基礎的長遠規劃,政府行政單位與民間組織就只能不斷進行補破網的介入服務,但如果我們願意提早十年二十年的扎根預防教育與服務支持,許多悲劇的發生其實可以避免。如針對連續多起兒虐致死案件,家扶倡議應建立全國性的兒少死亡檢視機制與普及性的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從根本制度面回應兒少死亡案件的發生與解決對策,每年2000個年輕生命就不會白白消失。
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近年來隨著推動多項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化,朝野無不希望我國的人權保障能夠與國際接軌,2014年11月20日開始施行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即是其中一例。該公約確認兒少獨立的主體性,不是父母或照顧者的附屬品,強調兒少政策規劃必須立基於兒少最佳利益以及尊重兒少觀點,立法保障基本生存與發展需求,並確保兒少權益不因個別背景而受影響。現有的「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雖提供了上述原則的法律依據,但2013年政府倉促組織再造,兒童局遭裁撤,兒少業務便散落在不同部會,在民間敦促下,中央後雖籌組「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委員會」負責建議全國性的兒少政策,但幾次與會經驗發現,該委員會為任務性編組,每2-3個月才開會一次,委員們出席狀況不一,實難確切發揮實務監督與政策規劃的功能。
因此,家扶基金會在此呼籲各個候選人和選民們,雖然現在未滿18歲的兒少不具有投票權,不能直接用「選票」闡述希望和決定未來,但身為兒少父母、家人、師長的我們不能不確實發揮代理人的角色,仔細思考下一代要什麼樣的願景和環境。強烈建議無論何黨執政,應有「投資現在兒少等於投資未來社會」的遠見,新政府應當成立常設性且具有跨部會協調的中央權責單位,結合實證研究規劃永續性的兒少政策架構,確實執行與評估相對應方案,並公開資訊讓專家與民眾得以檢視與監督政策和法規的落實,讓我們的孩子能夠有盼望地在寶島長大!
*作者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