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類似頂新劣油事件的這筆民怨,人民可直接付諸投票行動,決定地方檢察官或法官的去留。在權責分明的制度下,人民的怒火也許因為有了直接發洩的對象,而不再有檢察官或法官是哪黨因此又如何云云的不理性言論。
各位不要以為台灣的選舉制度不易改變,看看精省、廢省議會、廢國民大會、立委減半、二都會變六都、廢鄉鎮市等,每項民意代表制度的改變,從討論到執行也不過一、兩年的光景。再說,台灣民代近年來廢除掉太多了,是該思考是否增加有民意基礎的專門功能性單位。
讓公投議題地方民生化
筆者認為,應該推動台灣公投議題地方民生化,類似大巨蛋的公共建設,在美國是需要地方公投的。無論是否為BOT案,讓企業直接面對民意的監督與洗禮,讓人民直接參與開發案,政府貪汙或類似大巨蛋的停工事件自然就可減少。當人民有了「錯在何方」的認知時,指責也會更精準、更理性些。
正常的政治鬥爭與勢力平衡是健康的,將來的目標是降低惡鬥,可先從制度面改革起。台灣人民好口鬥不動手的好典範是世界少有的,也許有一天世界會向台灣取經,讓自己的國度更像台灣,有個健康、平和的政治相爭制度與環境。
*作者曾任美國國會議員大衛卓爾亞太事務顧問,商務協商仲裁人,公共行政博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