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家屬法院遞狀 新科立委洪慈庸、顧立雄到場聲援

2016-01-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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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出席民間司改會「司法轉型正義,從法院受理 陳肇敏的審判開始!江國慶案交付審判記者會」。(葉信菉攝)

洪慈庸出席民間司改會「司法轉型正義,從法院受理 陳肇敏的審判開始!江國慶案交付審判記者會」。(葉信菉攝)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江國慶母親王彩蓮,18日上午赴台北地方法院遞狀,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聲請「交付審判」,要求時任空軍副司令陳肇敏等人,必須對江國慶案負刑責;2位新科立委、軍冤家屬洪慈庸以及人權律師顧立雄也到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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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蓮表示,檢察官包庇陳肇敏的做法,讓她無法接受,希望江國慶的事件,可以給台灣社會與司法一點啟示;洪慈庸則表示,她身為受害者家屬、到現在參與司法改革與轉型正義,這些都需要繼續努力、也是未來從政的重點,希望台北地院能夠接受審理。

洪慈庸出席民間司改會「司法轉型正義,從法院受理 陳肇敏的審判開始!江國慶案交付審判記者會」(葉信菉攝)
洪慈庸出席民間司改會「司法轉型正義,從法院受理 陳肇敏的審判開始!江國慶案交付審判記者會」。(葉信菉攝)

顧立雄說,洪仲丘案發生時,行政院成立了委員會,接受冤案陳情,但最後無疾而終;他認為不是要成立委員會,而是要翻箱倒櫃、重新檢視重大侵害人權的事件,追究在當時的年代,這些冤案是怎麼發生的、誰應該負責任。從228以來,我們始終看到的都只有受害者,若沒有辦法追究加害者的話,很難說我們能揮別過去、迎向將來。

江國慶案義務律師尤伯祥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在聲請交付審判後,法院應該審查是不是合法、有理由;雖然法律沒規定一定要開庭,但他希望負責這個案件的法官,可以詳細審視所有證據資料,並且給他們口頭陳述意見的機會。他強調,這個案件必須由轉型正義的角度來看,因為這些將官都罪證確鑿,明明知道加害者是誰卻不用負責,實在是沒道理。

但顧立雄也補充,假設這次又被駁回,基本上就沒有後續救濟方式,要走下去會很困難。

1996年,台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身亡命案,軍方組成專案小組,並將被認定涉案的士兵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此案疑點重重,加上江國慶疑似遭刑求逼供,最後於2011年證明江國慶被冤枉,改判無罪,而江家也控告陳肇敏等人涉瀆職等罪,但陳肇敏等人在2015年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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